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3日發表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全文如下: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2009━201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二○○九年四月 北京
目 錄
導 言
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
(一)工作權利
(二)基本生活水準權利
(三)社會保障權利
(四)健康權利
(五)受教育權利
(六)文化權利
(七)環境權利
(八)農民權益的保障
(九)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後重建中的人權保障
二、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保障
(一)人身權利
(二)被羈押者的權利
(三)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
(四)宗教信仰自由
(五)知情權
(六)參與權
(七)表達權
(八)監督權
三、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保障
(一)少數民族權利
(二)婦女權利
(三)兒童權利
(四)老年人權利
(五)殘疾人權利
四、人權教育
五、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及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
(一)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
(二)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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