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案件已成為近年來增長幅度最快、涉及範圍最廣、影響程度最深、社會關注最多的案件類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負責人今天(12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一口氣用了四個“最”。
據統計,僅今年1至2月,全國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達64610件,同比上升57.61%。而2008年全國法院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286221件,同比上升93.93%。
勞動爭議案件猛增的背後,裁判依據的不足給法院審理此類案件提出新的挑戰。據這位負責人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將加快制定相應的司法解釋彌補法律漏洞。
三重原因致勞動爭議案“井噴”
“三重原因導致該類案件劇增。”這位負責人分析説,受國際金融危機快速蔓延的影響,我國企業經營困難加劇,虧損企業和虧損行業增加較多,關閉企業數量急劇增加,企業欠薪情況增多,各地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大幅攀升。
隨著勞動合同法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繼實施,社會各界對勞動者權益關注度不斷加大,勞動者法律意識不斷提高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
此外,新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每件10元,也使大量勞動爭議糾紛進入法院。
裁判依據不足審理難度陡增
據分析,以往的勞動糾紛大多涉及工傷賠償及勞動報酬給付,縱觀目前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有關要求補辦社會保險或退休手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依據同工同酬原則給付工資及福利待遇,以及確認辭退開除決定無效並恢復工作等新的訴訟內容大量涌現。
勞動爭議案件不再僅僅局限于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糾紛、勞動者請求用工單位支付報酬等糾紛。隨著涉及簽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過程中所産生的附隨義務,律師、會計師、審計師等執業人員請求其所在單位給付工資、福利待遇的新類型糾紛粉墨登場,勞動爭議糾紛涉及區間更廣、涉及人員更多。
最高法院民一庭負責人認為,當前,由於相關司法解釋尚未出臺,導致裁判依據不足,裁判標準難以統一,這些都給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增加了難度。
審理勞動爭議案應“放水養魚”
因受金融危機影響,企業經營困難、資金短缺緊張而引發的各種勞動爭議案件增加並大量訴至法院,給司法審判帶來了新的壓力和挑戰。
勞動爭議關係到勞動者生存利益的維護,處理不好容易引發群體性糾紛,影響社會穩定。這位負責人表示,在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要“放水養魚”,切忌“竭澤而漁”。具體到案件中,就是既要鼓勵、引導企業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儘量“不裁員、少裁員、不減薪、少減薪”,又要倡導職工理解、支持企業確因經濟困難所採取的合理應對行為;既要支持企業依法降低用工成本,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又要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充分保障職工應得補償等待遇。
因此,法院在案件審理中,要堅持意思自治與勞動法強制規則相統一,科學、合理運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各項原則,盡可能採取調解、和解方法,竭力尋找各方利益平衡點,力促企業與職工同舟共濟,實現互利雙贏。
勞動爭議司法解釋醞釀出臺
勞動合同法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實施引起了社會強烈反響,而勞動者權益維護直接關涉保障民生、維護民生、促進民生,社會各界要求出臺相關司法解釋的呼聲很高。
據悉,去年伊始,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已著手勞動爭議案件司法解釋制定的研究和準備工作。
這位負責人説,目前,司法解釋將按照先易後難、先程序後實體、分層次有步驟的總體思路進行。在對已有的研究成果進一步深化的基礎上開展有針對性地調研論證,力爭司法解釋草案符合當前勞動關係實際,符合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根本需要。(本報記者 袁定波)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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