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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一處違章建築歷經五年仍未拆除

 

CCTV.com  2009年04月02日 18:4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石家莊4月2日電(新華社記者 王民)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區七一東路高速引線邊有一家綠蘿灣酒店,這家酒店2004年以租代徵佔用集體土地建設餐飲項目,當年就被認定為違法佔地並立案調查。在此後的七一路高速引線景觀改造、“三年大變樣”等多次拆違中,綠蘿灣酒店明明被列為違章建築。五年來幾任領導經手此事,不僅仍未拆除,反而敲政府竹杠,索要高額拆遷補償款。

  2005年3月,保定市對七一東路高速引線進行拓寬改造,涉及到違章建築綠蘿灣酒店。保定市建設局、規劃局、國土局兩次給市政府打報告,要求拆除綠蘿灣酒店。時任保定市副市長石小琢分別批示了“同意”和“必須儘快解決”。然而,綠蘿灣的拆遷工作不僅沒有進行,而且一擱就是五年,原本看上去很簡單的事卻變得相當複雜。從保定市、北市區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的往來文件中可以看出,某些部門和主管領導對待綠蘿灣問題的態度,立場不堅定,隨著市、區雙方的博弈,不斷出現變數。

  變數一:“嘴硬”的區建設局 “曖昧”的市建設局

  2007年4月11日,保定市建設局在給北市區政府的函中説:“目前工作重點是需拆除被市、區兩級拆違指揮部列為違章建築的綠蘿灣酒店。為加快工作進程,請北市區政府在今年即將開展的拆違戰役中,先予以考慮綠蘿灣酒店的拆除問題。”針對這封函,北市區建設局不但避開綠蘿灣是違章建築的本質問題,而且堂而皇之地將綠蘿灣當作合法建築請評估公司予以估價,從而將了保定市建設局一軍。7月24日,北市區建設局在回復函中説:“經過對綠蘿灣進行現場勘測、調查,並委託房地産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評估總價約為231萬元,其中地面以上建築及附屬設施約為156萬元,土地總價約為75萬元。”並要求市建設局儘快拿出意見。但是,《河北省拆遷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違章建築和超越審批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

  就在這個時候,保定市建設局對綠蘿灣的立場發生了變化,一改以前將其定性為違章建築的態度,採納了北市區建設局的意見。2007年8月13日,保定市建設局在給市政府的請示文件中説:“經過北市區建設局現場測算勘察,確定拆除綠蘿灣部分建築物900平方米,徵地1.8畝,需補償安置資金231萬元。為避免引發不穩定因素,建議市政府考慮此部分安置資金的落實,儘快解決歷史問題。”北市區建設局在報告中引用綠蘿灣的法人代錶帶有威脅性的語言向上級部門施壓,稱“政府對加油站給予拆遷補償,單拆我的,東西兩側都不拆。如果建加油站使我無法經營酒店,我也不想活了。等加油站建好後,我把它炸了”。時任保定市副市長曹汝濤對此採取了謹慎態度,于9月10日批示:“請城建處了解情況,提出意見。”

  變數二:矛盾的市政府辦公廳 態度模糊的主管副市長

  保定市政府辦公廳根據曹汝濤的批示,在一番調研後,在2007年10月14日提交給市政府的報告中説:“要拆除綠蘿灣違法建築,拆除工作由北市區政府負責組織無償拆除。”在此,保定市政府辦公廳的態度很明確,綠蘿灣就是違章建築。曹汝濤10月29日明確批示:“要儘快啟動拆遷、安置工作,早日安置到位。”

  可是到了2008年的1月2日,保定市政府辦公廳在給市政府的請示中,一改之前對綠蘿灣的定性,只字不提綠蘿灣是違章建築,認為“綠蘿灣的部分土地,其地上附著物的拆除也應進行補償”,並要求北市區政府與市建設局共同提出意見,批准後,由北市區負責拆除。1月3日,曹汝濤批示“同意”這樣的擬辦意見。

  到了1月16日,北市區建設局借機委託評估公司對綠蘿灣再次進行評估,“由於地價、物價上漲,評估總價上升到267萬元,其中地面以上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約為186萬元,土地總價約為81萬元”。並稱,在這裡改擴建加油站可能存在前面提到的重大不穩定因素和安全隱患,望政府引起高度重視,謹慎處理。

  2008年1月28日,保定市建設局在給市政府的拆遷綠蘿灣所需資金的請示中説:“拆除綠蘿灣飯店建築物約900平方米,徵地1.8畝,經評估測算所需拆遷、徵地補償資金231萬元。”對於這份請示,副市長曹汝濤等有關領導只圈閱了一下,沒有拿出具體意見。

  變數三:新任主管副市長再經手 綠蘿灣拆遷“石沉大海”

  2008年11月曹汝濤離任,由現任副市長趙常福主管城建工作。對於綠蘿灣問題,趙常福于同年12月6日批示:“這樣普通的一件事,竟拖了四年之久,且幾任領導經手。”他還讓有關部門形成一個權威報告給他。12月24日,保定市政府辦公廳提交給市政府的報告中再次指明,綠蘿灣生態園“屬違法佔地、違章建築”,並建議市政府,責成北市區政府負責拆除綠蘿灣生態園違法建築,拆遷費用由北市區政府與綠蘿灣生態園進行協商。

  到此為止,綠蘿灣拆遷問題如石沉大海一般沒有下文。如今綠蘿灣酒店依然毫發未損地正常營業。對於這個問題,保定市拆遷辦有關負責人説:“綠蘿灣周圍的建築該拆的都拆了,綠蘿灣成了我們拆遷工作的一個痛點。這件事歷經多年,幾任副市長批示了很多,就是在政策落實上卡了殼。其中一些情況我們不便多説,也不是我們所能決定的。”而北市區建設局副局長崔均起稱,“北市區沒有接到市裏要拆綠蘿灣的通知,也不知道上級有什麼指示。綠蘿灣的抵觸情緒很大,不拆綠蘿灣是為了保民生”。

  根據記者調查的材料,綠蘿灣早就被認定為違法佔地和違章建築。2004年9月,保定市北市區國土資源局認定綠蘿灣所佔用土地屬於違法佔地,並立案查處,綠蘿灣負責人因此被依法拘留過。2006年7月,綠蘿灣被列入保定市《北市區違法建設統計表》,並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書》。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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