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一日電 (記者 杜燕)今年四月一日起,北京用人機構每超比例安排一名殘疾人就業,即可享受九千元至一萬一千元人民幣的補貼。 北京市三十一日正式發佈《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崗位補貼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從今年起至二O一一年,使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安排該市戶籍殘疾人就業的用人機構,按照簽訂勞動合同情況,按年給予三年的崗位補貼。 其中,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每人每年給予三千元補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每人每年給予五千元補貼。 《辦法》還指出,用人機構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本機構職工總數百分之一點七比例後,每多安排一名殘疾人就業(包括外省市戶籍的殘疾人職工),可以享受九千元至一萬一千元的補貼(三千元或五千元的崗位補貼、三千元的獎勵、三千元崗位補貼的獎勵。) 當日,北京還出臺了《北京市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個體就業暫行辦法》,指從四月一日起,對自主創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的殘疾人,分別按照二萬元、一萬元或五千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的資金或實物扶持,並對租賃場地的再分別給予二萬元或一萬元的扶持。 據悉,上述兩項政策的實施,北京市政府未來三年將每年支出二億二千萬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包括福利企業在內的一萬六千四百家各類用人機構的五萬六千名殘疾人職工受益。(完)
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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