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3月27日報道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昨日在長沙透露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這是發改委首次出面解釋新成品油定價機制的操作細則。
前日油價調整有據可依
彭森表示,前日進行的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是根據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進行的。“該機制以20天為週期對國際油價進行評估,如國際油價連續20天日均漲幅或跌幅超過4%,就應考慮對國內成品油價格進行調整”。
彭森解釋稱,去年底進行的成品油價格和燃油稅費改革,目的在於形成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原油價格有控制地間接接軌的定價機制。“這可使成品油價格更真實、更靈敏地反映市場供求關係”。而前日上調油價是因為國際油價持續上漲已超過20天。
根據相關監測數據,本次成品油調價前20天,布倫特、迪拜、米納斯三種原油價格平均價比前期調價基準價大約提高了5%以上。
“油價調整機制應全部公佈”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昨日表示,從國際油價的走勢來看,發改委本次調價有充分依據。“此前油價的下跌並沒有持續太長,所以認為發改委只追漲不追跌的説法是站不住腳的,我們主要關心的是信息的透明化,就是到底為什麼調,有什麼明確的機制,應該全部公佈。”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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