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被送進
精神病院?
精神病院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角色?
在廣東女子鄒宜均事件中,當事人自稱因“家庭糾紛”被強行送了進去;因為官民矛盾,山東新泰農民孫法武在2008年同樣被精神病院“勉強收治”。盤整媒體公開報道,此類事件不下20起。
醫學界認為,精神病患者不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意識,強制住院是保護他們的一種手段;法學界專家則認為,強制醫療剝奪了患者的人身自由,應該慎用。
當記者將目光投入到這個封閉並在某種程序上被妖魔化的機構時,又看到了它在當下社會關係中面臨的困境。一個數據表明,國內各種精神疾患的總患病率已由20世紀50年代的2.7‰上升到90年代的13.47‰。精神病人被認定的不規範,已成為亟需解決的問題——這裡有醫學的模糊,同樣也有法律的空白。
《中國新聞週刊》采寫這組文章的目的,是希望有一天,中國精神病人的診斷、收治和監管,包括精神病院的管理和運行,能夠處於法律和醫學的雙重規範之下。
一個女人的“精神”病歷
最終出家的鄒宜均的曲折經歷證明了一事實——當精神病院介入到家庭糾紛中,作為被孤立的個體,“越不承認有病,病得越嚴重”
本刊記者/周華蕾(發自北京、深圳、廣州)
2006年10月21日,這是鄒宜均“一條不歸路”的開始。
這天,她和往常一樣,拿報紙、和保安打招呼後再離開大廈。她坐上二哥鄒建雄的車,一併去寶山墓園為過世一年的父親掃墓。
她沒有料到,就在墓園門口,她被七八個男人推上了另一輛麵包車,他們給她銬上手銬,強行脫下她的褲子,把冰涼的針筒扎向她。哥哥沒有救她。
恥辱與癱軟無力間,她覺得自己被綁架了。她的眼睛被蒙上了細長的舊領帶。等她醒過來,身邊是好幾個穿白色衣服的人,女孩的頭上帶著護士帽,不少人走來走去,四週似乎沒有出路,要麼是一道保安看守的玻璃防盜門,要麼是一個大牌子:“護士站”。
她被送進了精神病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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