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經適房、限價房等北京政策性住房的購房人,即日(3月24日)起可憑購房合同和開發商賬號提取住房公積金作購房首付款。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聞發言人昨日透露,相關規定已出臺並進入執行階段,經辦人員已經開始業務培訓。
本報3月20日刊發了《政策性住房首付可否動用公積金》一文,引起各方強烈反響,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隨即對此進行了研討。
調查資料顯示,去年北京棄購政策性住房的上千戶申購家庭中,有三分之一是因為湊不齊“首付”不得不放棄選房。另一項調查顯示,多數政策性住房申購家庭,夫婦雙方公積金賬戶內的公積金餘額總數少的達萬元,多的甚至超過了5萬元。按照北京公積金中心此前出臺的優惠政策——政策性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按購房款的10%計算,北京目前在售的政策性住房首付款一般在五六萬元上下。因此,提取住房公積金作為購房首付款,減輕買房資金壓力和心理壓力,成了許多政策性住房申購家庭的期盼。此前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住房公積金中心一直致力於通過創新和完善各項措施,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提高服務,他們將高度重視本報建議,儘快研討其可行性。
昨天,該中心新聞發言人李持纓告訴記者,考慮到政策性住房申購家庭資格審核、搖號配售、選房等全過程都在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之下,因此,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等政策性住房購房人只要是公積金繳存職工,都可以以家庭為單位(即夫婦雙方),提取公積金作購房首付款。
據李持纓介紹,購房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提取自己賬戶內部分或者全部公積金餘額,但至少須留10塊錢在賬戶上。他強調,與買完房後憑購房合同和發票提取公積金不同的是,購房人必須提供購房合同和開發商的賬戶,公積金中心將直接把提取數額劃到開發商賬戶上。需要提醒的是,開發商提供的賬戶號需加蓋公司公章。
去年因為首付不夠而放棄經適房的宋師傅聽説後激動不已:“公積金中心真幫老百姓的忙!我的首付款有著落了!”而地産業人士也認為該措施在某種程度上將提高北京樓市的購買力。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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