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3月20日電 陳水扁19日下午由幕僚代為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控告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李海龍、越方如4人涉嫌濫權追訴、教唆偽證、偽造證據、偽造文書及泄密等罪。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辦公室19日下午發佈新聞稿列出陳水扁提告的理由,陳水扁在訴狀中表示,他確實曾贊助新台幣2000萬元給民進黨舉辦“反分裂國家法”活動的經費,前“行政院長”蘇貞昌、遊錫堃、前“內政部長”李逸洋等人都證實有此事,特偵組卻故意斷章取義,故意以不實信息造成對陳水扁的不利地位。
陳水扁表示,對4名檢察官提告的理由包括檢方明知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涉紅火案遭通緝2年,依商業週刊報道,越方如卻2次秘密赴日本與辜仲諒接觸,以將辜仲諒所涉6案移到特偵組承辦、同意不收押、不限制出境等3項協議,交換辜仲諒回臺。
陳水扁指出,經調閱卷證及偵訊光盤發現,朱朝亮、吳文忠、李海龍在偵訊辜仲諒時,泄漏應秘密的案情,並以不實的他人供述誤導辜仲諒或提示應如何幫忙,才能與臺泥董事長辜成允的供述一致,朱朝亮竟在偵訊時説“不能幫倒忙,不然就破掉了”,這顯示教唆辜仲諒偽證,製作不實筆錄,並偽造證據。
陳水扁表示,檢察官濫用職權,使他身陷囹圄至今,可説為了達到收押追訴他的目的,而無所不用其極,不僅有辱官箴,也讓司法威信蕩然無存。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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