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3年前本市廢止計劃獻血的地方法規後,仍保留行政獻血指標的北京市公民獻血用血管理辦法有望廢止,取而代之的是大幅提高無償獻血者免費用血比例的北京市無償獻血管理辦法。昨天,市政府法制辦就北京市無償獻血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1998年施行的《獻血法》規定了全國獻血制度由義務獻血變為自願無償獻血。但1998年7月,本市通過了《北京市動員組織公民獻血條例》,在規定本市提倡自願獻血的同時,仍然實行計劃獻血制度。
2000年,市政府又以政府令的形式公佈了北京市公民獻血用血管理辦法,該辦法要求市和區、縣政府每年與責任單位簽訂獻血目標管理責任書,市和區、縣獻血辦公室對未完成獻血任務的單位,責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未完成,按《北京市血液調劑費用籌集辦法》的規定收取獻血補償金。
2006年3月,市人大常委會廢止了《北京市動員組織公民獻血條例》。
根據昨天公佈的徵求意見稿,無償獻血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後,上述規章將同時廢止,這意味著行政計劃獻血被徹底終結。
-草案亮點
>>亮點一
獻血2000毫升終身免費無限用血
此次北京市無償獻血管理辦法草案大幅提高了無償獻血者免費用血的比例。
草案規定,公民在本市無償獻血後十年內免費使用獻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後免費使用獻血量兩倍的血液。累計獻血超過兩千毫升的公民,可終身無限量免費用血。
如果參加本市無償獻血的公民配偶、父母或子女需要用血,在獻血後十年內可免費使用其獻血量等量的血液。
草案還規定了獻血公民臨床用血優惠的動態調整機制,規定市衛生局應根據本市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參加本市無償獻血公民臨床用血優惠政策,報市政府批准後公佈實施。
>>亮點二
外地人在京獻血享同樣待遇
獻血辦的統計數據顯示,在總獻血量中,北京市戶籍人口獻血只佔20%,外地人口獻血佔13%,外地在京居住六個月以上的人獻血佔到了67%,外地人口是北京血液來源的主力軍。
這些主力軍一旦離開北京,是否也可以享受該條例的回報政策?
獻血辦相關人士表示,只要流動人口在北京獻血,即使離開北京依然可以參照該辦法。由於目前各地對無償獻血的鼓勵標準存在差異,如果這些獻血者在外地用血時,無法享受到像北京這麼大的用血量,需另外支付用血費用,獻血者可憑藉相關的用血票據,到北京進行返還。辦法正式頒布後,會出臺具體返還辦法。(記者郭愛娣)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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