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曹建明]第二,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嚴格執法,準確把握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堅持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做到既有力打擊犯罪,又促進社會和諧。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涉眾型經濟犯罪和毒品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正確把握逮捕、起訴條件,對具有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情節的犯罪嫌疑人落實依法從寬處理的政策。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及其他輕微刑事案件辦案方式,積極探索有利於化解矛盾糾紛、修復社會關係的工作機制。
加強檢察環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加強涉檢信訪工作,建立信訪督查專員制度,加大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依法及時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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