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曹建明]強化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法律監督,重點解決超期羈押和減刑、假釋不當等問題。為切實防止罪犯逃避刑罰執行,維護被監管人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關於監獄檢察、看守所檢察等四個規範性文件,加強和改進相關法律監督工作。
著力糾正和防止超期羈押,落實羈押期限屆滿提示、超期羈押責任追究等制度,對超期羈押提出糾正意見181人次,比上年增加112.9%。探索刑罰變更執行同步監督,依法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4990人,增加34.6%;對侵犯被監管人合法權益等問題提出糾正意見11660件次,增加85.6%。
嚴肅查處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重點解決司法領域中的腐敗問題。把監督糾正違法與查辦職務犯罪結合起來,注意在訴訟監督中發現執法不嚴、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線索,依法查處涉嫌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2620人。
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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