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曹建明]三、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制統一
堅持檢察機關的憲法定位,認真履行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職責,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加大監督力度,增強監督實效。
加強刑事訴訟法律監督,重點解決有罪不究、違法辦案、侵犯人權的問題。推動完善和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的機制,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864件,比上年增加4%。
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督促立案20198件;對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6774件,分別增加15.9%和42.2%。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決定追加逮捕20703人、追加起訴16679人,分別增加28.5%和28.8%。對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訴條件的,決定不批准逮捕107815人、不起訴29871人,分別增加7.1%和6.7%。對偵查活動中濫用強制措施等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22050件次,增加43.8%。
把有罪判無罪、量刑畸輕畸重,以及因徇私枉法和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影響公正審判的案件作為刑事審判法律監督的重點,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3248件,對刑事審判活動中的程序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2995件次,分別增加6.4%和14.5%。加強死刑第二審案件審查和出庭工作,探索開展死刑復核法律監督。
積極開展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法律監督,重點解決裁判不公的問題。適應民事訴訟法的修改,探索上下級檢察院協調辦案等機制,強化抗訴書説理,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提出抗訴11459件,比上年減少3%;提出再審檢察建議5222件,比上年減少12.9%。
對裁判正確的,重視做好申訴人的服判息訴工作。依法加強對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案外人利益的虛假訴訟的法律監督。對造成國有資産嚴重流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通過檢察建議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提起訴訟。
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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