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曹建明]一、充分發揮打擊刑事犯罪等職能作用,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
針對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刑事犯罪的新情況和社會矛盾的新特點,全國檢察機關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訴等職責,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國家安全,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社會和諧。
堅持依法打擊刑事犯罪。把確保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安全順利舉辦作為重中之重的任務,積極參與平安奧運行動,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全力維護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積極參加反分裂、反恐怖鬥爭,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依法妥善處理發生在拉薩等地的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案件。
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深化打黑除惡等專項鬥爭,突出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嚴懲走私、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嚴重經濟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952583人,提起公訴1143897人,分別比上年增加3.5%和5.7%。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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