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9時,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吳邦國説,過去的一年,我們努力做好人大經常性工作,在立法、監督、發揮代表和專門委員會作用、開展對外交往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提高了常委會工作的整體質量和水平。
在立法工作方面,一是編制五年立法規劃,召開立法工作會議,統籌部署立法工作。
二是制定了企業國有資産法、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七)、循環經濟促進法,修改了防震減災法、殘疾人保障法、消防法、保險法、專利法。針對企業國有資産管理和監督中的突出問題,企業國有資産法確立了國有資産出資人制度的基本原則,對關係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包括企業改制、關聯交易、資産評估轉讓等容易造成國有資産流失的環節,規定了必須遵循的基本規則和嚴格的監管程序。
三是為確保法律的有效實施,督促有關方面加強法律配套法規的制定工作,制定有關工作程序,要求在確定立法項目、起草法律草案的同時,統籌安排制定配套法規,力爭與法律同步實施。
四是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擴大公民對立法的有序參與。委員長會議決定,凡是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原則上都在中國人大網上公佈,重要法律草案還要在全國主要新聞媒體上公佈,廣泛徵求意見,使法律草案公佈工作常態化。
我們還就法律草案中涉及的重大問題,深入調查研究,並通過座談會、論證會等形式與有關方面充分溝通協商,共同研究解決辦法,完善法律草案。
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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