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是農曆二十四節氣中的“驚蟄”。天文專家提醒説,我國大部分地區驚蟄節氣平均氣溫一般為12℃至14℃,較上一個節氣“雨水”升高3℃以上,是全年氣溫回升最快的節氣。
據天津市天文學會理事趙之珩介紹,驚蟄,一年中的第3個節氣,在每年公曆3月5日或6日。“驚蟄”的含義是,到此時節開始有雷,蟄伏的蟲子聽到雷聲,受驚而甦醒過來,結束了冬眠。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説:“二月節萬物出於震,震為雷,故曰‘驚蟄’,是蟄蟲驚而出走矣。”但是事實上,使冬眠動物甦醒出土的並不是隆隆的雷聲,而是氣溫回升到一定程度,適宜它們活動了。驚蟄時節,我國大部地區都已進入春耕大忙季節。
天文專家提醒説,驚蟄時節,我國江南地區還是時常會出現“倒春寒”現象,並且一直持續好長時間,而北方的天氣則比南方更要寒冷,所以説“春捂”在此節氣中還很重要,尤其是老年人,在此節氣中不要因為天氣變暖而過多地減衣服,應該隨著溫度的變化適時地增減衣服。在這個時節肝火容易旺盛,尤其是老年人動怒,使肝火升騰,容易得眩暈中風之病。
驚蟄(insects awaken)
驚蟄——春雷乍動,驚醒了蟄伏在土壤中冬眠的動物。這時氣溫回升較快,漸有春雷萌動。每年公曆的3月5日左右為驚蟄。二十四節氣之一。蟄是藏的意思。
每年3月5日或6日,太陽到達黃經345度時為“驚蟄”。驚蟄的意思是天氣回暖,春雷始鳴,驚醒蟄伏于地下冬眠的昆蟲。《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説:“二月節,萬物出乎震,震為雷,故曰驚蟄。是蟄蟲驚而出走矣。”晉代詩人陶淵明有詩曰:“促春遘時雨,始雷發東隅,眾蟄各潛駭,草木縱橫舒。”實際上,昆蟲是聽不到雷聲的,大地回春,天氣變暖才是使它們結束冬眠,“驚而出走”的原因。我國各地春雷始鳴的時間早遲各不相同,就多年平均而言,雲南南部在1月底前後即可聞雷,而北京的初雷日卻在4月下旬。“驚蟄始雷”的説法則與沿江江南地區的氣候規律相吻合。(記者周潤健、蔡玉高)
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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