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27日通報了雲南省玉溪市陽宗海污染事件所涉瀆職案查辦情況。
陽宗海是雲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2008年5月至2008年7月,陽宗海水體出現嚴重砷污染,使陽宗海具有的農業、工業、漁業、景觀功能部分喪失,並造成沿湖26000余人飲用水源嚴重污染。
據介紹,雲南省環境保護局組織省屬相關部門對陽宗海水體砷超標的聯合調查中發現:雲南澄江錦業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擅自建設渣場、對工業廢水收集池、原料堆場未做防滲處理,使該公司生産過程中産生的砷通過地下水污染、堆場外溢水和地表水徑流,進入該公司所在湖灣水域後向陽宗海全湖擴散,是造成陽宗海水體砷污染的主要來源。
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導督辦下,昆明、玉溪兩市檢察機關依法對雲南省陽宗海管理處和澄江縣環保局楊雪梅等7名在項目審批和日常監管中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污染事故發生、蔓延,造成嚴重後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立案偵查。(記者陳菲)
責編:高松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