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午夜新聞):全國人大常委會25號開始三審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其中涉及了單位洩露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領導幹部“家裏人”“身邊人”腐敗將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修正案草案,在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工作人員洩露或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行為的刑事責任的同時,進一步增加了單位犯罪的規定。這意味著,一個單位如果洩露或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將被判處罰金,並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為嚴懲錢權交易等腐敗行為,刑法修正案草案擴大了受賄罪的適用範圍,將非國家工作人員也納入犯罪主體。根據這一規定,在職或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的“家裏人”“身邊人”,如果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影響力索賄受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劉海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