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繳費標準為7420元,參保者可自定繳費數額,4月起開繳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公佈,今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標準為960元,最高為7420元。4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可開始到戶籍所在地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按自身能力安排繳費數額。
每年3月底前公佈繳費標準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期發佈《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施細則》指出,每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標準和最高繳費標準在3月31日前發佈,繳費下限定為北京市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9%,上限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根據北京市統計局昨日公報,2008年北京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10747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4725元。據此計算,今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標準為960元,最高繳費標準為7420元。
“參保人員可以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上下限之間安排本年度繳費標準。”相關負責人昨天介紹。
保險費按年繳納
負責人解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繳納的方式,每年的繳費時間為4月1日至12月10日。
今年4月起,凡具有北京市戶籍,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不含在校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民,可開始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手續,並繳納今年保費。
按照規定,居民須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專用存摺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所或村委會辦理參保手續。
背景
繳費15年可享保險待遇
為解決北京此前20萬人養老保障缺位問題,北京市自今年起,一方面將56歲至59歲大齡城鎮女性納入老年保障制度,又在原新農保框架上新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參保居民累計繳費滿15年後,可享受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待遇。至此,北京市形成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制度和老年保障制度的新格局,養老保障實現城鄉居民全覆蓋。 (記者溫薷)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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