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朝聞天下):
與水災相比,旱災往往來得沒有那麼急,因此,人們也普遍認為旱災“不會死人”可以拖。於是,在大豐之年,水利建設往往被忽視,而大旱來臨,才發現水利建設的諸多歷史欠賬。
有報道説,如果這場大旱救災不及時,危害可能不亞於去年同時期的冰雪霜凍災害。這也再次提醒我們,抗旱是個長期的工作,應該以提前預防為主。
如何實現提前預防,法制日報提到一點:特大旱情呼喊立法“解渴”。
報道説:防洪工作基本納入了法制管理的軌道,但在抗旱方面至今沒有專門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出臺,使得日常抗旱工作難以得到強制性的落實。由於缺乏相關的法規支撐,各級政府部門及社會各方面的責任不清,使得在抗旱組織機構及其職責的確定,抗旱規劃與預案的編制、抗旱投入保障等方面出現“無據可依”等情形。
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草案)》去年已進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階段,期待著它早日出臺。
責編: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