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二月七日電 香港特區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今天表示,當局正研究應否按司機體內酒精含量的濃度,施以不同程度的刑罰,希望暑假能諮詢公眾,在今個立法年度內提交立法建議,下年度立法。
鄭汝樺今天出席一個電臺節目時表示,目前香港訂立司機體內酒精含量不可超過五十亳克,在國際上已算嚴厲,但沒有可能“酒精零容忍”。而部分食物中含有酒精,例如醉雞和酒心朱古力,故標準較難進一步收緊。
港府六日舉行酒後駕駛跨部門會議,新修訂的酒後駕條例二月九日生效,條例賦予警方權力,隨機抽樣對駕駛者作呼氣酒精測試。
有意見認為,對商業車輛司機應採取較嚴厲的酒後駕駛罰則,鄭汝樺認為,不應在現階段針對某類別駕駛者,當局將先觀察隨機抽樣呼氣酒精測試在未來數月的成效,才再作研究是否把商用車輛和私家車罰則分開。
運輸及房屋局長副局長邱誠武表示,計劃日後把大部分涉及酒駕案交由區域法院審理,嚴重個案則直接交由高等法院處理,以便法官有較高量刑,加強阻嚇。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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