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外來工淩晨排隊10小時退社保(圖)
本文提要:
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是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關鍵問題之一,妥善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維護農民工權益,鞏固執政基礎的政治任務。為促進對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認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農民工社會保障專題組日前為本報提供了一份關於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調研報告。
該報告以翔實的數據和權威的論證描述了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狀,以及各種導致農民工參保難的主要原因,並對其進行了透徹分析。同時,提出了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議。
農民工是我國經濟建設中重要的生力軍,是國家的寶貴資源,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妥善解決農民工急需的社會保障問題,不僅是解決“三農”問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維護農民工權益,鞏固執政基礎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政治任務。
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
(一)背景
目前,全國外出務工的農民工總量規模巨大。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快速調查和分析,2005年5月我國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規模約為1.2億人,進城農民工約為l億,跨省流動就業的農民工約為6000萬(按照外出務工的農村勞動力80%進入城鎮、50%跨省流動的假設估算)。
農民工最顯著的特點是流動性大,不僅往返流動於城鄉之間,並在單位之間、城鎮之間頻繁地變動工作崗位,而且外出的人群每年都在不斷變動,新老農民工進行著代際更替。農民工總量一直保持不斷擴大的趨勢,從農民工就業類型看,有的屬於正規就業,相當部分已成為企業生産技術骨幹,這些農民工有明顯的城市化傾向,渴望長期留在城鎮工作和生活,但現在的城鎮公共服務系統仍不能做到平等對待;有的屬於靈活就業,工作極不穩定,隨時可能返鄉。從就業的行業分佈看,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計,在第二産業中農民工佔全部從業人員的58%,其中在加工製造業中佔68%,在建築業中接近80%;第三産業中的批發、零售、餐飲業中,農民工佔到52%以上。顯而易見,農民工已成為我國産業工人的主力軍。
(二)現行社會保險制度沒有排斥正規就業的農民工
對於在用人單位正規就業的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障問題,雖然國家尚未為其建立專門的制度,但在《勞動法》實施後,進入城鎮用人單位的農民工原則上也同樣適用該法,應當參加法定的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可以説,現行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制度在制度層面並不排斥正規就業的農民工,這部分人員參加各險種的通道是敞開的。
(三)農民工參保率普遍偏低
1.養老保險。《勞動法》和1997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以及2001年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農民合同制工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作出了明確規定。
目前,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的總體參保率為15%左右。部分地區如廣東、大連參保率也僅達到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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