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公佈《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
本報綜合報道 昨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公佈《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定正部長級別的官員辦公室使用面積不能超過54平方米,縣長書記不能超過20平方米。
國家此時公佈該標準應該是為了進一步提醒各級政府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中貫徹艱苦奮鬥、勤儉建國、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的精神,不要借用刺激經濟之名大搞樓堂館所建設。
中央國家機關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級,處級和處級以下的辦公室使用面積分別為42、24、18、9、6平方米。
根據該標準,縣(市、旗)級正職辦公室每人使用面積20平方米,而縣(市、旗)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其直屬機關科級每人使用面積為9平方米,而科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