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除了是政協委員,還是一名靠賣房賺錢的商人。在商言商,無利可圖的話他當然不會在市長參加的座談會上説。而且按政協章程規定,政協委員應“在本界別中有代表性,有社會影響和參政議政能力”。任志強有房地産業的“界別”,他代表著商人的利益發話,所以,他到政協座談會上發表意見,是他的權利。但他拋出如此強硬的“雷人之語”,還是把人嚇得不輕。難怪有網民在跟帖中戲言:“任志強比在彭州龍門山廢墟中埋了36天還堅挺地活著的‘豬堅強’還有個性。”
任志強説他是為“富人蓋樓”,並不斷拋出“窮人富人分開住”“房地産就該暴利”“公開房價成本,就像讓老婆露胸”等驚人言論,現在,“高房價控制人口素質”這樣的話,他竟然也説出來了。
或許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到底任志強何以如此堅強?這裡暫且拋開其他因素不談,單説公開房價成本問題。我們不妨設想,如果有一雙無形的手能拽著任志強們不得不公開商品房成本,房産巨鱷們就不會有這般強悍。完全有可能變成對消費者體貼入微得有如羔羊般溫柔。
這在《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有明文界定,監管部門公開商品房成本不屬三種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因為,監守房産商行為的各級行政機構,他們是非營利的公共事業單位,監管的目的是為了凈化房産亂象,讓房價回歸價值理性,避免其墮入“泡沫經濟”漩渦,引導市場有序發展,讓更多的居民有房住。這樣的行政行為談不上侵犯企業的商業私密吧。
作者:第二落點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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