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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來源頗受爭議 生命接力緣何力不從心?

 

CCTV.com  2009年01月06日 11:4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科技日報  

  “你願意死後捐獻你的器官麼”,當記者就這個問題詢問身邊的朋友時,有人詫異地看著我:“怎麼問這個莫名其妙的問題?”而另一些人則表示:“不知道,沒想過這個問題。”

  事實上,器官捐獻確實經常以一種或傳奇或悲愴的故事形式出現在電視熒屏和小説裏。被衛生部器官移植重點實驗室主任陳忠華稱為“小概率事件”的器官移植或許離每個個體比較遙遠,但我們是否意識到,作為器官移植主要來源的“器官捐獻”在某種意義上卻和每個人都相關?

  現狀

  13億與五千

  一場車禍讓在深圳打工的26歲青年楊傑,被精神科專家鑒定為“腦死亡”。楊傑的妻子和哥哥做通父母及其他親屬的思想工作後,決定將楊傑有用的器官捐獻出來。楊傑捐獻的器官讓7個鮮活的生命得到重生,同時他也是國內第一例皮膚捐獻者。

  楊傑也因此成為陳忠華“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名單”裏的一員。截至去年12月,這份名單裏已經有104個人。陳忠華,英國劍橋大學臨床醫學博士,在2000年回國後首先致力於宣傳推行“臨床腦死亡標準”,2003年前後,他開始致力於建設中國公民去世後的器官捐獻網絡。

  去年10月底,陳忠華又多了個身份——“深圳市紅十字會器官捐獻辦公室兼職主任”。全國第一個器官捐獻辦公室正式成立。其實早在2003年,國內首部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法規也在深圳誕生。

  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提供的數據表明,截至2006年中國已經進行了11000例器官移植手術,為世界第二大器官移植國。

  那麼,又有多少人在等待器官移植呢?由於我國沒有一個統一的器官移植登記系統,所以沒有精確的數字。但目前廣為引述的是,今年10月20日黃潔夫等人在《柳葉刀》提到的數據:我國每年大約有150萬人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器官移植,這其中包括尿毒症、肝癌和肺癌等患者,但每年能夠使用的器官數量只有1萬左右,供求比例達到1:150。

  陳忠華則從另一個角度來闡述這個問題:“器官移植做的最好的是奧地利,每百萬人口有94個人做了器官移植;器官捐獻做的最好的是西班牙,每百萬人口有34個人捐獻器官,大約每百個需器官移植的病人裏面就有一個做。而我們每年只有大約5000人能做器官移植,如除以13億這個巨大的基數,其比例真是小得可憐。”

  問題

  器官來源頗受爭議

  “器官移植供體緊缺是全世界的難題,但我們是做得比較差的。”陳忠華説。

  我國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之一是備受爭議的死刑犯。儘管這是眾所週知的“秘密”,但直到2005年7月,黃潔夫才在世界肝臟移植大會上首次表示,中國多數移植器官來自死刑犯。

  活體移植是我國器官移植的另一重要途徑。而由此帶來的問題是,器官移植的無序和非法買賣。黃潔夫在去年“第四屆全國器官移植學術會議暨2008醫學前沿論壇”上透露,“中國相當大比例的活體移植來自非法買賣”,更有人用“各顯神通”來形容過去無序的狀態。

  曾在2006年將活體移植作為未來中國器官捐獻主要渠道之一的陳忠華,接受專訪時也曾表示“活體移植是以鮮血、傷痛、健康,甚至死亡為代價”。

  他對記者表述的三種器官來源是:“公民逝世以後國際標準化器官捐獻;親屬活體器官捐獻;特別的來源——死刑器官捐獻。”他認為,對於死刑器官捐獻的管理,如果實行公開化、透明化、合法化管理,不但可以杜絕器官買賣,還可以做到公平、公正地分配和最大化合理使用。這可以成為一種正規渠道,但前提是有當事人的知情同意,而這種知情同意是在沒有外在壓力情況下由當事人主動提出的。

  當記者想就這些問題進行採訪時,各醫院卻對這個話題諱莫如深。某醫院負責宣傳的人員很誠懇地對記者説:“我們一般都很配合媒體採訪,但是您知道這個話題很敏感,我們都不好發表任何意見,還請您見諒。”

  另一醫院器官移植中心的一位醫生也表示,供體短缺是器官移植的主要困難,但當記者想繼續採訪時,他説了句:“就到這吧,這問題我們不方便説太多。”挂了電話。

  問題二

  國際標準化器官捐獻剛起步

  國際上,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是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如在美國,健康與人類服務部建立了相應的保障系統,主要分為國家器官獲取和移植網絡(OPTN)、器官資源共享網絡(UNOS)和器官獲取組織(OPO)三個機構。其中OPTN負責制定政策和協調管理,UNOS負責等待器官患者的登記和分配,OPO主管遺體器官捐獻。

  “深圳器官捐獻辦公室是以深圳為基地,面向全國器官捐獻宣傳、服務性機構,主要是在捐獻者、醫院等各部門間起協調作用。”陳忠華説。

  器官捐獻協調員高敏介紹到,她現在每天能接到十幾個諮詢電話,向大家講解什麼是器官捐獻以及登記程序。“我們會向同意捐獻的志願者發放特別的‘愛心捐獻卡’。”高敏説。

  在西方,這種卡片常常伴隨著駕駛執照,一旦發生車禍身亡,警察只要一劃卡就知道個人的捐獻意願。但由於器官捐獻要想成功必須滿足證明人已死亡且生前填過捐贈卡、家人肯簽字、有限時間內能獲取、保存器官而且器官符合移植要求等諸多條件……所以這種方法在中國使用的成功率目前幾乎可以忽略不計(0.03/百萬人口)。

  通常情況下,是由死者親屬簽署《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申請書和知情同意書》。這份文件是陳忠華根據國際慣例擬定的。上面最為醒目的兩行字就是1.“當事人生前同意”;2.“當事人生前從未表示過不同意”。除了要求親屬填寫各自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與當事人關係外,還必須按下手印。(後續報道見明日《科報視點》)

  延伸閱讀

  何為腦死亡?

  臨床上所指的腦死亡,是指包括腦幹在內的全腦功能喪失的不可逆轉的狀態。腦死亡有別於“植物人”,“植物人”腦幹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於大腦皮層受到嚴重損害或處於突然抑制狀態,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腦幹反應,而腦死亡則無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不少國家過去一直把“心跳停止”和“呼吸消失”作為死亡的標準。但隨著醫學科技的發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壓等生命體徵都可以通過一系列藥物和先進設備加以逆轉或長期維持。但是如果腦幹發生結構性破壞,無論採取何种醫療手段均無法挽救患者什麼。因此,與心臟死亡相比,腦死亡顯得更為科學,標準更可靠。

  自1968年美國哈佛大學死亡定義審查特別委員會提出腦死亡判斷指標以來,世界上已有80多個國家和地區陸續建立了腦死亡標準,一些國家還制訂了相應的腦死亡法,但也有國家採用的是腦死亡和心臟死亡標準並存方式。

  新聞緣起

  瑞典人體器官捐獻組織去年12月19日公佈的調查結果顯示,多數瑞典人對死後捐獻自己的器官持積極態度。該組織對1022人展開的抽樣調查顯示,60%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已就死後是否捐獻器官拿定主意,而在這些拿定主意的人當中,願意捐獻的人佔90%。

  調查還顯示,決定捐獻器官的人當中,有將近一半的人填寫了器官捐獻卡;四分之一的人進行了正式的捐獻登記;五分之一的人已將其決定告訴了親屬。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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