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 (攝影:中國網 楊佳)
國新辦1月6日上午舉行2009年首場新聞發佈會,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發展的有關情況。
關於國家將採取哪些措施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問題,齊驥表示,做好保障性住房這項工作主要是兩方面:一是錢、二是土地。同時還要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的責任。
齊驥説,在2005年有一個靜態統計,當時在全國城市有100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一是面積小,人均住房面積10平米以下;二是功能不完善。經過幾年的努力,特別是2007年國務院下發了24號文件《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以後,各地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中央也增加了對部分困難地區的資金支持,使得1000萬戶當中的240多萬戶通過保障性住房解決了他們的住房困難問題。
國辦131號文件當中提出了,我們要再用三年時間把剩下的近750萬戶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解決,同時還要對一些國有林區、墾區、煤礦這些地方的棚戶區進行改造,再解決240萬戶在棚戶區當中住房非常困難、設備非常不齊全的這些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要完成這個任務,主要是資金和土地。在剛剛結束不久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胡錦濤主席提出各地要增加財政投入,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給,溫家寶總理也講到加大政府對保障性住房,特別是廉租住房投資建設的力度,確保政府保障性住房的資金、土地供應和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中央領導給我們提出了明確任務和要求,我們將在資金籌措和土地供應這兩個關鍵環節做好工作,以推進保障性住房目標的實現。
齊驥表示,2007年,國務院24號文件已經明確廉租房建設的資金來源,要將公積金增值收益(依法做必要扣除)和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作為廉租房建設資金。中央也加大了中央財政對廉租房建設的支持力度,比如去年四季度追加1000億的中央投資中有100億用於廉租房的建設和各類棚戶區的改造。同時在131號文件中又強調,通過城市棚戶區改造和普通商品房項目、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當中的配建,以確保廉租住房目標的完成。
這當中涉及到土地的問題,國土資源部最近印發了《國土資源部關於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好服務和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要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同時明確提出對於納入中央投資計劃的城鎮廉租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設,縣、市國土部門要加快供地,儘快落實到具體的地塊上。
還有一點,在保障性住房工作方面,要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的責任。我們提出由省級政府負總責、市縣政府抓落實,把保障性住房的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到是否履行好政府責任的高度上來認識。
責編:荀志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