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洛陽市第十六中學一名初二學生課間玩耍時,該校一棟教學樓的立柱突然倒塌,致使其當場砸死。死者家屬提出質疑,如此質量的教學樓是怎麼驗收投入使用的?(《東方今報》10月8日)
針對悲劇發生的原因,校方的解釋令人大跌眼鏡──當時李某抱著柱子,另外兩個男孩拉著他的衣服往後拽,這時柱子突然倒塌。不知道幾個尚未成年的孩子究竟有多大力氣,竟能將支撐校捨得立柱拉斷?
比“當初怎麼驗收投入使用”更引人發問的是,該校立柱倒塌已非首次,只不過當時僥倖沒有傷人。如果説加蓋立柱時的粗製濫造是僥倖心理在作怪的話,當第一根立柱倒塌依然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直至立柱的再次倒塌奪去如花生命的時候,學校管理者對學生安全的漠視暴露無遺。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事故發生之後,學校不是積極配合整改、躬身反省,而是首先想到封堵記者、推卸責任,這不由得使人悲憤難耐。
為了吸取汶川大地震的教訓,教育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在9月1日開學前,排查全國各級各類學校校舍抗震安全。通知要求,對學校的每棟建築物、構築物等進行檢查,特別將2001年以前建設的磚混結構的學校校舍作為排查工作的重點。那麼,洛陽市第十六中學有沒有經過詳盡檢查,為什麼沒能及時發現隱患?各地存在類似安全隱患的校舍,到底還有多少?
尋常日子倒塌的立柱比地震中坍塌的校舍更加可怕,經歷了慘痛的地震以及拉網式的排查之後,悲劇為什麼還會再次襲來?這樣的校舍狀況以及這樣的學校領導,叫人如何放心得下?
悲劇無法挽回,惟希望悲劇能夠喚醒學校管理者更多的責任意識,以及相關部門對校舍質量更大的重視。無論如何,校捨得安全都不能用孩子的生命去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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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