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2時30分,國土資源部負責人將在大會新聞中心(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就“國土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採訪。
[澳門澳亞衛視記者]我有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在兩會之前,北京有300名博士聯名向“兩會”建言,要出臺一部住宅法,保護市民基本的住房權利。擬定稿中有一個亮點:提倡“一戶一宅”制度,主要意思是打擊那些惡意囤積住房以哄抬房價的人。我想請問,您對“一戶一宅”的制度怎麼看?第二個問題,針對一些房地産巨頭涉嫌零地價拿地的行為,國土資源部有什麼打擊的措施?第三個問題是關於農民工的問題,因為農民工也是困難群體。國土資源部聯合五個部門已經出臺了一個關於加強農民工的住房建設管理的通知,要對農民工實行廉租房的規定。但我們澳亞衛視也採訪了很多農民工的工地,了解到工頭在改善農民工住房方面沒有更多的行動。他們的住房條件也是非常苦,冬天沒有暖氣保障。請問國土資源部有沒有對改善他們的住房環境提出一些很好的建議呢?謝謝。
[?小蘇]對於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一類的保障城市居民和農民工住房的建設問題,國土資源部在其中的主要工作任務就是組織好建房土地的供應。我想説的基本觀點是,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中低價位和中小戶型商品房的建設用地保障工作,既是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的重要職責,更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在研究解決這個問題的過程中,作為我們自身要做好相關的工作,但同時我們又要指導、支持地方各級政府做好具體的土地供應工作,從而保證城市居民,特別是城市居民中中低收入和困難群眾解決好住房的建設用地問題。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創造條件,為農民工解決好廉租房建設用地問題。我想先講了這個基本看法。下面請永林司長回答問題。
[廖永林]我對剛才你提的問題講點意見。第一是打擊囤地囤房,從國土資源部來説,我們要依法行政,“囤地”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但是關於閒置土地,法律有明確界定什麼叫閒置土地,一種是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沒有開工的,或者是沒有規定合同期而發了建設用地批准書的。第二種是拿了地之後,連續中斷開發一年,開工面積不到1/3。對這兩種行為法律有明確規定,我們國土資源部正在調查處理。按照去年國務院的要求,我們發了一個通知,要求對閒置土地進行清理,到今年六月份完成。上一輪的閒置用地清理是2004年開始的,通過這幾年消耗改革了一部分。特別是去年以後,在東莞,閒置地的清理,這麼多年來整個閒置地是4.57萬畝,通過去年一年的閒置盤活,共盤活4.3萬畝,接近94.1%。對這些地,我們要進行依法依規的嚴肅處理。
第二,關於零地價拿地的問題,這個事我是從報紙上看到的。我覺得,如果光從報紙上看,我不好評論。但有一個情況我給大家介紹一下,按照土地出讓的標準程序,政府通過徵收、徵用或者把撤下來的地開發完了以後去賣,在前期,政府徵收徵用的都應該算是政府成本。同時,我們同財政部出臺了土地收購儲備的資金管理辦法,同時也會同財政部、人民銀行出臺了土地收購辦法,這裡規定政府拿地以前,應該先付掉成本,然後再進入市場進行招牌挂。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 劉積福]剛才這位記者提的問題是低收入人群非常關注的一個問題。我們從基層操作的層面看,各級政府都對民生工作非常重視,特別是對居住問題,安居才能樂業。現在異地務工人員越來越多,他們的居住問題怎麼解決?我們江西省政府採取了三條措施:第一,所有批的建築用地、住宅用地,其中規定要拿出20%建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少於這個標準,我們不能批地給他。第二,在建築設計的時候要嚴格把關,70平方米左右的小型房一定要達到一定的標準,沒有達到一定的標準和量,我們就不會批准他開始建設。第三,對低收入人群,他們的收入有限,我們從銀行金融部門給予支持,可以貸款,可以給予一定的補助。通過這幾條措施,我們江西省政府解決低收入人群的住宅問題是做得比較好的,得到了多數人的擁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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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喻清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