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科學發展 共建和諧
新華網北京8月6日電(記者宋振遠、李柯勇、王茜)“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黨的十六大以來,一項項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被寫入黨和國家的重要文件,傳遞到田間地頭、千家萬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民生是根本。今年6月25日,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黨校講話時指出,要以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使經濟發展成果更多體現到改善民生上。
人們看到,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調整國民收入分配體制,集中解決各類民生問題,讓全體人民更多地分享社會發展的成果,黨和政府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從“三難”呼聲到“惠民”之舉
今年初,新華網一項調查顯示,“解決看病難”居於百姓關注度首位。與此同時,“解決低收入群眾住房難”和“解決上學難”也位居百姓關注度前列。中國社科院的研究報告將買房貴、上學貴、看病貴稱為“新的民生三大難”。
這“三難”,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現象,既反映了百姓生活的難題,也是黨和政府工作的難點。然而,難度越大,攻堅的力度越大。黨的十六大以來,國家財政向與百姓利益密切相關領域明顯傾斜。
近年來,全國財政僅用於衛生投入的增幅年均就在20%以上。同時,國家努力推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彌合城鄉衛生資源分配不均;在一些地方積極試行醫藥分開等改革,加快醫療保障制度建設,著力構建解決看病難問題的長效機制。200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範圍已覆蓋4億多農民,而全國患者人均住院費首次呈現負增長。
為促進教育公平,國家免除了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雜費,對農村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活費,使得農村1.5億中小學生的家庭普遍減輕經濟負擔。
為穩定房價,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調控政策,其核心是優化住房結構,大力發展中小戶型的普通住房和經濟適用房。8月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已原則通過了《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把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為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十一五”期末,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範圍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有關專家預測,未來幾年,政府調控重點將轉向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建立符合國情的住房建設和消費模式,通過提升保障類住房供應比例,圓中低收入家庭“安居夢”。
2003年,胡錦濤總書記指出:“群眾利益無小事。凡是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十六大以來,人們突出感受到,黨和政府工作的一大亮點是,將與百姓日常生活的“小事”擺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上。
2004年初,教育亂收費、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公路收費三亂、城鎮居民拆遷、徵用農民土地等關乎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首次寫進了中央紀委全體會議的公報,充分顯示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民生問題的高度關注。
統籌城鄉支農惠農
如果説改革開放之初,農村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開啟了中國快速發展之門,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第一次“戰略提升”,那麼,十六大以來,以推進新農村建設、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為主要內容的體制轉變,則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又一次“戰略提升”。
新中國成立後,在建設初期,億萬農民為國家工業化、城鎮化提供了數萬億元的積累,作出了歷史性貢獻。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指出,各國工業化初期都是農業給工業、城市的發展提供積累,但當工業化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就要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這是帶有普遍性的兩個趨向。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陳錫文説,“兩個趨向”的科學論斷,標誌著黨的“三農”政策出現重大調整。縱觀十六大以來中央出臺的4個一號文件,從促進農民增收到加強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建設,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到發展現代農業,都直指“三農”問題的薄弱環節,逐步形成了惠農政策新框架。
目前,“三農”發展出現重要轉機,但建立在二元結構基礎上的舊體制尚未改變,涉農戶籍、就業、財政、社保等方面的改革總體上仍然滯後。到2020年,我國要實現全面小康,能否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對黨的執政能力的嚴峻考驗。
擴大就業促進和諧
今年,應聘人潮擠破招聘會玻璃門的“壯觀”場面少見了,但談起就業形勢,“嚴峻”二字仍揮之不去。來自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的分析指出,2007年下崗人員數量會有所下降,但就業總量壓力持續不減。
“就業是民生之本”。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就業問題的新政策。一個具有開創意義的戰略決策是,確定了非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社會地位,為民營經濟支持就業掃清了所有制方面的障礙。同時,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服務型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發展的具體政策,為擴大勞動力市場需求開闢了更寬廣的空間。
在四川成都金牛區,一批下崗職工在新政策的推動下順利找到了工作。因為國家規定,當年招收下崗失業人員達職工總數30%以上的新辦服務型企業,3年內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所得稅。而各地推出的多種人性化就業服務措施,解決了無數大學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困難。
5年來,勞動力流動和居住管理政策日漸寬鬆。在越來越多的人眼裏,戶口已不再是職業選擇、享受公共服務、旅行、購物購房、教育、社會保障等方面的障礙,就業市場的活力進一步得到釋放。
從2003年開始,就業率成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目標之一。當前,促進就業、再就業,控制城鎮登記失業率,已被列為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目標。勞動保障部一位專家指出,這標誌著政府工作的一大轉變,從以往注重經濟增長為主轉為向注重經濟增長和就業增長並重。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社會就業總量不斷擴大,就業結構逐步優化。同時,城鎮登記失業率一直控制在4.3%以內。
今年3月下旬,就業促進法草案全文公佈,向社會徵求意見。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指出,通過就業促進法的制定,我國將建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
然而,就業壓力大是我國長期面臨的問題。要改變就業滯後於整個國民經濟現代化進程的局面,任重而道遠。專家建議,應進一步確立就業優先的發展戰略,加強政府對就業的宏觀調控。
“擴面提質”破解社保難題
王鳳珠是哈爾濱市哈成醬菜廠的下崗職工,自13年前這家區屬集體企業停産後,她就一直靠養豬為生。由於相關政策不健全,她一直無法參加社保。近年來黑龍江省為解決集體企業職工的養老問題,調整了相關政策,王鳳珠補繳了養老保險費,在銀行每個月領取400多元的養老金。
長期以來,GDP、出口創匯等經濟指標的增長,成為一些地方政府追求的主要政績。但隨著中國經濟的迅猛前進,發展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開始浮現。尤其是社會保障長期“面小量少”,成了經濟增長的“漏斗區”。
社保制度被稱為社會發展的“穩壓器”。國內外經濟發展經驗顯示,要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從構建“廣覆蓋、低標準”城鄉低保入手,健全社保體制,營造化解社會矛盾的“緩坡效應”。
十六大以來,各級政府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多渠道籌集和積累社會保障基金,併為此進行了各種形式的大膽探索。最突出的成就是,社保參保人群不斷增多,覆蓋面不斷擴大。民政部有關統計顯示,2006年,全國養老、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增幅均在千萬人以上。2007年中央財政又安排社會保障支出2019億元,比上年增加247億元。
在一些有條件的地方,農村社保體系已經“破繭”,無數農民破天荒頭一回拿到了養老金,報銷了醫藥費,喜悅之情溢於言表,成為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新亮點。
近年來,上海等地出現的社保大案,也凸顯出社保監管方面的漏洞,這些問題已引起主管部門和社會的高度關注。有關專家認為,社保基金數額巨大,一方面要確保專款專用,安全使用;另一方面也要促其保值增值,使社保基金真正發揮社會“穩壓器”的作用。
順應民意調節分配不公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居民收入顯著提高,貧困人口比例大幅下降,而居民收入差距卻持續拉大,收入分配不公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
中國社科院的數據顯示,2005年,城鄉收入差距已達3.22:1。貧富差距直接影響著改革進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此,黨的十六大報告敏銳地提出,要規範分配秩序,理順分配關係,調節差距過大的收入。並且第一次明確了要“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為小康社會的分配格局勾畫出了基本輪廓和框架。
此後,國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力度不斷加大,特別是限制壟斷行業薪酬的舉措得到廣大百姓擁護。2006年,在政府和輿論的共同推動下,電力、公交等部門停止對內部職工的各種優惠。年末,勞動保障部、財政部聯合發出通知,要求限制收入過高行業工資上浮比率,從而掀起了一場“減薪風暴”。
今年5月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又進一步研究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問題,對調節收入分配提出了更加全面、明確的基本方針和具體思路。
中國社會學研究會會長陸學藝説,收入差距擴大是世界各國經濟增長過程中一個帶有規律性的現象。而處於社會全面轉型階段的中國,還面臨著經濟發展不平衡、法制體系不健全、財稅制度不完善、社保水平較低等諸多困難,解決收入差距問題絕非易事。
人們注意到,“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將“更加注重社會公平”。相信未來5年,黨和國家將出臺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化解分配不公。到2020年我國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這個目標是全社會的共同期待。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