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七項稅收優惠支持災後重建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8月03日 21:14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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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關注2007年全國防汛抗洪
記者8月2日從市地稅局獲悉,經市政府同意,市地稅局會同市國稅局出臺7項抗洪救災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災後恢復生産和重建。
這7項稅收優惠政策分別是:
一、企業因洪災遭受嚴重損失的,根據有關規定,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減徵或者免徵本年度企業所得稅。
二、個體工商戶因洪災造成重大損失,恢復生産經營期間納稅有困難的,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以減徵或免徵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及附加稅費。
三、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基金會、國家機關(指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向我市洪災災區提供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在稅前全額扣除。
四、企事業單位因洪災造成的財産損失,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五、單位和個人承建因洪災毀損的房屋、道路、農田水利、城鎮供水、供電、供氣、通訊、廣播等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程(擴建、改建及變更原用途的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徵建築營業稅及附加稅費。
六、對因洪災遭受重大損失,納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對當年應繳納的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徵25%。涉外企業的城市房地産稅和土地使用稅比照執行。
七、因遭受洪災停産的納稅人,在恢復生産經營期間納稅有困難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延期繳納稅款。
市地稅局強調,此次出臺的7項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07年。(記者張彬)
責編:李興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