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社區 論壇 博客 播客 | 網絡電視直播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國土資源部詳解土地督察制度主要內容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7月12日 11:17 來源:中國網

    今日上午,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介紹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實施進展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據記者從國土資源部了解,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的主要內容是:

    (一)人員編制及機構設置

    國家土地督察行政編制360名。機構設置為國家土地總督察及其辦公室,向地方派駐9個國家土地督察局,分別是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瀋陽局、上海局、南京局、濟南局、廣州局、武漢局、成都局、西安局。

    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設總督察1名,由國土資源部部長兼任;兼職副總督察1名,由國土資源部1名副部長兼任;專職副總督察(副部長級)1名。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每個國家土地督察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和國家土地督察專員若干名。

    (二)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法律地位

    國家土地督察機構是經國務院授權,對省級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機構。授權的主體是國務院,被授權的主體是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部通過設立國家土地總督察來行使監督檢查權。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是代表國家土地總督察行使監督檢查權的法定機構。

    (三)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法定職責

    一是監督檢查省級以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落實情況。二是監督省級以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執法情況,核查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監督檢查土地管理審批事項和土地管理法定職責履行情況。三是監督檢查省級以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貫徹中央關於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要求情況。四是開展土地管理的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土地管理的政策建議。

    (四)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法定職權

    一是調查權,通過巡迴檢查、接受舉報、調查研究、相關部門提供材料、運用遙感監測技術等方式掌握土地違法違規情況。二是審核權,對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兩項審批事項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標準、程序等進行合法性審查。三是糾正權,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向督察範圍內的有關省級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見。整改不力的,由國家土地總督察依照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被責令限期整改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受理和審批。結束整改,要經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審核後,報國家土地總督察批准。四是建議權,對地方政府改進土地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五)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責任制度

    一是時效制度,對省級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批准文件的審核,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二是問責制度,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要嚴格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防止失職、瀆職和其他違紀行為;工作人員實行異地任職,定期交流;不認真履行職責、監督檢查不力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六)國家土地督察工作的基本思路

    國家土地督察工作的基本思路總體來説是“圍繞一條主線,抓住三個重點,建立三個機制”。圍繞一條主線即監督檢查省級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抓住三個重點,一是監督檢查省級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落實情況;二是監督檢查省級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貫徹中央關於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要求情況;三是推進土地政策的完善。建立三個工作機制,一是建立發現機制,通過採用遙感監測等先進技術和運用媒體揭露、群眾舉報、實地巡查、查閱檔案等手段,及時發現督察範圍內的土地違法違規情況;二是建立審核機制,研究確定對建設用地審批事項進行審核的操作程序,對省級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建設用地審批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三是建立糾正機制,對省級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提出糾正整改意見。

責編:荀志國

1/1頁
相關視頻
CCTV-1  CCTV-2    CCTV-3    CCTV-4    CCTV-5        CCTV-6       CCTV-7        CCTV-8  
CCTV-9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新聞  CCTV-少兒  CCTV-音樂  CCTV-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