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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今年有望全國推進 2010年完成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7月03日 07:05 來源: 第一財經日報

專題:聚焦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資料圖:河南省社旗縣興隆鎮呂樓村村民張性安站自家的林地裏,從懷中拿出一本嶄新的林權證。 中新社發 楊銀鵬 攝
 
  目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還停留在試點階段,據福建省林業廳廳長黃建興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中央已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了充分的調研後,在制定相關政策。

  “我預計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今年內有望在全國推開,並可以在2010年完成此項改革。”黃建興説。

  今年5月,國家林業局會同中農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單位,在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的帶領下,分別到江西和福建兩省的4個縣市,進行了十幾天的林權改革實地調研,形成了《林權制度改革專題》報告。

  此小組在提交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等單位的調研報告中建議:我們認為,在全國全面推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該報告稱“這場改革已遠超出林業自身的範疇,發展成為一場關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綜合改革”。

  2002年,黃建興在擔任福建省林業廳廳長後開始大力倡導林改,他承認當時身邊的人勸他要考慮後果,因為一旦把山林分下去了,沒有收到預想的效果,就意味著他的改革是失誤的。

  改革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也在逐漸顯現,如由於取消了縣鄉村所有收費項目,把利益讓渡給老百姓,各級地方財政的收支矛盾開始加大,特別是重點林區的鄉村,改革後的財政正常運轉受到了很大影響,這就對林改後的財政轉移支付政策提出了新要求。

  林改後,商品林經營效益提高了,但公益林由於補償標準太低,老百姓紛紛要求退出公益林範圍。福建省就此專門建立江河下游對上遊地區的生態公益林補償制度,並從水電、旅遊等行業的收入中安排一定資金用於補償。

  同時,林業金融産品的缺失,也成為林改後的一個瓶頸。據人民銀行永安支行副行長王軍介紹,林改後,他們一直在考慮在林業資源質押貸款方面的創新,如林權證小額貸款業務、推廣林農聯戶聯保貸款和貸款貼息政策等方面,都走在了林改區前列。

  永安市委書記江興祿向記者介紹説,林改後,林農貸款的規模在逐步擴大,全市林權證抵押貸款業務規模已經達到了5.2億元之多。

  黃建興還認為,林改從福建洪田村的悄悄改革開始,到日後的在全國全面鋪開,成為一個農戶自發的改革,但還需要一個自上而下的程序。

  在《林權制度改革專題》中,調研人員建議,應儘快成立全國林改領導小組,來指導全國林改向前推進。(陳黛)
 

責編: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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