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政策解讀》專欄
一次開創歷史先河的土地調查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系列解讀之二
新華網北京6月28日電(新華社記者)即將在全國開展的新一輪土地調查,並不是我國首次大規模土地調查,但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這次調查將是一次開創歷史先河的土地調查。與歷史上歷次土地調查相比,本輪調查在國家投入之巨、技術手段之優、調查內容之豐富、成果應用之深廣方面,都將是破紀錄的。
我國土地調查的歷史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會末期。據《史記》載,大禹治水時,就曾對土地進行過粗略的調查,包括對九個州的農地進行了分等定級,按等級和地域物産確定了徵收賦稅的數量和品種,同時調查了水陸交通的情況。進入階級社會,歷朝歷代都很重視土地調查,但其目的單一,主要是為了徵收賦稅。我國到北宋時土地調查基本形成制度。明代時已建立了較為完整的地籍圖冊──魚鱗圖冊。中華民國成立後,孫中山提出“平均地權”,主張通過查明田畝、核定地價,按價收稅、增價收歸國有的辦法,解決土地問題。1914年北洋政府成立經界局,次年公佈《經界條例》、《經界條例施行細則》和《經界調查章程》,在中國歷史上首次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土地調查的範圍、地類、測量方法和精度要求等。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土地調查乃至地政管理陷於停滯。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于1946年公佈並施行新《土地法》和《土地法施行法》。1947年將地政署升格為地政部,設地籍、地價、地權、地用四司,意在恢復土地調查制度,但隨著解放戰爭的炮火灰飛煙滅。
土地調查制度伴隨著社會制度的成熟、國家體制的健全、科技水平的提高不斷發展、完善。新中國成立後,土地調查事業迎來了春天。上世紀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我國開展了第一次全國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即土地詳查。這次詳查歷時近二十年,于1996年結束。共調動50多萬調查人員,投入十幾億元資金,基本查清了城鄉土地權屬、面積和分佈情況,獲得了近百萬幅的土地利用現狀圖和地籍圖,結束了我國長期以來土地利用數據不準、權屬不清的局面,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摸清了全國(未含港、澳、臺地區)的土地家底,為全國乃至各地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了豐富的土地基礎數據和國家資料。這也是建國以來的第一次土地詳查,具有全國統一標準、採用大比例尺圖件、調查方法和手段先進、成果資料齊全等特點。中央領導高度評價這項工作。調查結果于1999年由國土資源部、國家統計局、全國農業普查辦公室聯合向社會公佈,成為國家法定數據。第一次土地詳查成果在國民經濟各行業得到了廣泛應用,成為我國五年計劃綱要的重要背景資料,為制定國家資源安全戰略和相關行業發展計劃提供了依據,併為建立我國土地市場提供了基石。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土地調查制度日趨完善。然而,在建國後的近五十年間,無論是在行政上還是在法律上,都沒有建立土地調查制度。1998年9月,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修正後的《土地管理法》中增補了“國家建立土地調查制度”的條文。從此,我國土地調查制度的完善步入法制軌道。
近年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第一次土地詳查和現有的調查成果已難以滿足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為了摸清真實的土地家底,國務院決定開展新一輪全國土地調查。據知情人介紹,與第一次土地調查相比,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任務目標更加豐富、技術手段更加先進、組織方式更加科學有效。無疑,這將是繼土地詳查之後我國土地管理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創舉,讓我們拭目以待。
責編:王壹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