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速覽]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27日説,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表明,部門所屬單位設立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有的還比較嚴重。 |
新華網北京6月27日電 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27日説,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表明,部門所屬單位設立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有的還比較嚴重。
據李金華介紹,審計署對31個中央部門所屬單位的設立、運轉和管理情況開展了審計調查。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5年底,31個中央部門共管理各級各類單位(不含經國務院批准的職能司局等內設機構和派出、分支機構)5074個。
審計發現,中央部門所屬單位設立和管理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問題:
一些部門的部分行政職能由所屬單位承擔。抽查25個部門發現,有11個部門所屬的73個事業單位承擔了部分審批、監督、管理等行政職能;有3個部門所屬的10個社團組織利用挂靠在中央部門的特殊地位和日常工作聯絡,直接或間接參與行使了部分行政職能;有7個部門所屬的42個各類中心辦理了部分本應由行業組織或社會仲介機構承辦的技術性、事務性公共服務職能。截至2006年底,上述125個所屬單位通過代行行政職能,取得收入4.56億元。
一些部門辦實體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據對25個部門的不完全統計,許多部門及所屬單位興辦了一些經濟實體,在這些實體中,有22個是部門(含內設司局)直接開辦或管理的。許多實體依附於機關相關職能和資源,其經營範圍和業務活動與部門及所屬單位履行職責、分配和使用資金等業務工作相關,還有一些實體壟斷了某些行業的相關領域,不利於形成公平的市場競爭。
所屬單位依託部門權力收費的現象比較突出。抽查26個部門所屬的138個單位的收費情況發現,有5個部門將享有的收費權轉移、分散到下級單位,涉及收費4.84億元;有12個部門所屬或管理的28個單位依託部門的權力、影響及公共資源等收取費用,涉及45個收費項目,僅2006年收費就達3.37億元,比上年增長10.8%。
調查表明,收費已成為一些部門所屬單位最為重要的資金來源,有的甚至依靠收費生存,有些單位收費資金管理比較混亂。
李金華報告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等的審計情況 | ||
涉及部門 | 存在問題 | 涉及金額 |
發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個部門所屬的92個單位 | 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 | 27.54億元 |
民航總局、信息産業部等4個部門所屬的5個單位 | 未經批准和超標準、超概算建設辦公樓、培訓中心 | 17.39億元 |
南水北調辦、海關總署等33個部門 | 擠佔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 | 8.59億元 |
衛生部、國家信息中心等12個部門 | 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 | 1.85億元 |
環保總局、煙草局、民航總局3個部門 | 多報多領財政資金 | 8489.2萬元 |
農業部、國資委等11個部門所屬的16個單位 | 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 | 2.49億元 |
供銷總社、新聞出版總署等15個部門 | 截留、少報和轉移資金 | 3.94億元 |
中科院、水利部等13個部門所屬的50個單位 | 對外投資管理不嚴,轉制不規範,少計國有資産和權益 | 22.84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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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