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3日電(記者 江國成 張毅)部分中國專家認為,只要各地認真落實中央政府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通過制度創新和提高全民節能減排意識,中國完全能夠實現“十一五”(2006-2010)期間,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目標。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所長韓文科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説,從3日公佈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來看,國家把節約資源、削減污染物排放作為突破口,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目前,中央高度重視、許多地方政府積極執行中央政策。雖然任務艱巨,但2010年,中國“肯定能實現上述節能減排目標”。
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和技術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齊建國表示,目前,與其他市場經濟國家相比,中國政府綜合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調控經濟的能力比較強。為實現節能減排目標,中國制訂了具有約束性的指標,將節能減排納入地方政府業績考核。一些地方政府立下了節能減排的軍令狀,充分表明了政府的決心。
他説,中國通過制度創新,開始重新構建資源産品價格形成制度,穩妥上調能源、水等資源産品的價格。中國在煤炭大省山西開展試點,對每噸開採的煤炭徵收可持續發展資金40元,而過去僅徵收4元左右的資源開採費。中國還採取政府補貼的手段,鼓勵建設污水處理設施。
“這些措施提高了能源和資源産品的價格,有利於鼓勵企業節約能源和資源,提高能源和資源的利用率。”他説。
除加大投入,研究開發有利於節能減排的技術裝備外,中國還採取生産能力替換的新制度,提高了地方政府在鋼鐵、水泥、化工等領域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的積極性。
齊建國説,在鋼鐵生産總量不變的情況下,唐山市政府允許大企業利用耗能少、污染物排放少的生産設備替換小企業高耗能、高污染設備。
他説,中國並不缺乏削減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的成熟技術,只要採取必要的經濟手段,就可以增強企業削減污染物排放的能力。例如,電網現在允許電廠每度電加價1.5分,用於購買、安裝和運營脫硫設備,明顯提高了電廠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的積極性。
中國去年未完成年度降低單位産值能耗和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的任務。對此,韓文科表示,這和一些地方為保護地方利益,對節能減排工作不太重視,鋼鐵等一些高耗能行業産能增長過快,以及節能減排政策發揮作用的滯後性有關。
齊建國認為,淘汰落後企業以及安裝或建設除硫和污水處理設備需要一定的時間。隨著越來越多的落後企業被淘汰,在建的大型環保設施和污水處理廠陸續投入運營,中國節能減排的成績將越來越好。
他説,目前,中央執行節能減排方案的態度“很堅決”,一些省份執行中央節能減排政策的態度發生了積極變化。“隨著各項節能降耗政策措施開始發揮作用,我對2010年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充滿了信心。”
責編: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