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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辦公室會計長:扁家燙護髮可報“機要費”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6月02日 17:24 來源:中國台灣網

  中國台灣網6月2日消息 陳水扁涉案的“公務機要費案”進入實質審理程序,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爆出燙髮、護髮單據也申報“機要費”;陳水扁辦公室會計長馮瑞麟作證表示,陳水扁的公務多樣化,“即使出現燙髮、護髮的單據,只要在大範圍內,會計單位也會從寬認定”。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昨天就陳水扁辦公室前副秘書長馬永成、主任林德訓涉案部分,傳訊陳水扁辦公室會計長馮瑞麟、前會計長呂美滿、出納陳鎮慧出庭作證,調查“機要費”的歷史沿革、請領流程及核銷標準。

  馮瑞麟接受檢辯交互詰問時表示,“機要費”中的半數“機密費”,視為具有“首長特別費”性質,可免單據領走;基於對陳水扁的尊重,執行公務是從大範圍認定,“我們不會挑剔,或許護髮、燙髮、醫療費,也是公務支出”。

  馮瑞麟還説,陳水扁辦公室提出的憑證,會計人員沒有必要去審核到底有無交易事實,“會計人員如果這樣做,在單位內就不必生存了!”

  庭上,檢察官提出“支出憑證處理要點”、“會計法”和“內部審核準則”等“法令”,質疑馮瑞麟的説法。審判長也質疑馮瑞麟的説法,在檢辯結束詰問後,依職權詢問:“如果收據上寫燙髮、護髮,這也和‘國務費’有關?”

  據悉,“機要費案”合議庭採切割處理,有關馬永成、林德訓二人涉案部分,審判長諭知最快7月13日進行最後言詞辯論。依此預定時程,“機要費案”可望在今年八、九月間宣判。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涉案部分,則定6月15日上午開庭,審判長希望吳淑珍屆時務必到庭。(周先)

責編:楊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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