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速覽]全國牙防組這個曾經在牙膏廣告中頻頻露臉,被消費者視為權威的機構。在4月30號被衛生部宣佈正式撤銷,它背後還有什麼問題呢? |
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5月22日播出):點擊看視頻〉〉〉
全國牙防組承認無專職員工
牙防組做出回應
牙防組事件受到社會關注
全國牙防組這個曾經在牙膏廣告中頻頻露臉,被消費者視為權威的機構。在4月30號被衛生部宣佈正式撤銷。在此之前一年多的時間,牙防組因為違規認證的問題備受爭議,因此,很多人對他一夜之間壽終正寢並不買帳,認為它背後還有什麼問題呢。那麼在十天之後,衛生部首次公開承認要對全國牙防組的經濟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 毛群安:任何機構從事認證認可工作,都要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來開展活動。對於牙防組以及還有一些機構在這些方面存在的問題,包括經濟問題,有關部門都在調查處理之中。
這是在最近的半年當中,衛生部第三次向公眾宣佈有關牙防組的問題。
1988年,牙防組由衛生部批准成立。
2005年起,部分媒體及消費者對牙防組的認證資格提出質疑。
2006年11月,衛生部做出回應,叫停牙防組開展認證活動。
5個月後,衛生部宣佈撤銷牙防組。10天后,衛生部宣佈牙防組在認證中存在經濟問題。至此,持續了一年多的牙防組事件,似乎有了一個初步的結論。
詳細內容:
據了解,全國牙防組在成立之初並沒有設專職的工作人員。在人員構成上,基本上是由全國各地口腔醫學研究機構和口腔醫院的專家組成。那麼成立之初,衛生部對牙防組的定位又是什麼呢?
毛群安:
因為牙防組在1988年成立的時候就是非法人的組織。應該是牙防組當時的主要任務是為衛生行政機關提供在口腔保健方面技術的諮詢和指導。
從牙防組的産生來看,它既不是政府的一個行政職能部門,也不是經民政部批准備案的民間協會組織。但是牙防組自成立以來,在沒有任何授權和認證資格的情況下,卻陸續開始對牙膏等口腔保健品展開醫學推介和所謂的認證活動。1992年至今,全國牙防組先後為佳潔士、兩面針、樂天木糖醇口香糖等九種口腔保健用品做過類似所謂的醫學認證,並以捐贈的名義收取企業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不等的費用,之後,相關企業則可以在其産品包裝上或廣告中使用“經全國牙防組認證”的字樣或形象,客觀上給消費者選擇産品帶來某種暗示。
消費者:
一看有牙防組(認證)的話好像買的踏實。
消費者:
比較放心一點。
消費者:
我認為是不是就是好的意思。
記者:
在您的心目中,牙防組是個什麼樣的組織?
消費者:
我心目當中,過去來講就是一個監督組織。
消費者:
反正代表了國家。
消費者:
其實大家也都是鬧不清楚的。當然一冠以“全國”什麼的,大傢伙兒就覺得得信。
解説:
牙防組的認證活動被宣佈違法,並被責令叫停之後,在消費者當中一時引起不小的震動。
消費者:
就是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消費者:
欺騙消費者。
消費者:
這種組織我覺得在它成立的時候就應該限定它,比如説它是民間組織,就別讓它冠“中華”、“中國”不就完了嗎。
記者:
當初赫赫有名的全國牙防組,它的大本營就設在我身後這個院子裏的一棟大樓裏。
牙防組的辦公室就在這棟樓的四層,記者看到,現在這棟樓裏分佈著北大口腔醫學院的一些科室,據這裡的工作人員介紹,以前在四樓的樓道口以及404房間的門口都挂有“全國牙防組”的牌子。如今牙防組被撤銷,自然也就摘了牌。
原牙防組工作人員:
只是把牌子撤了,但是我們還有些工作在做,不可能就從這兒搬走了,那搬到哪去?
張羽:
今天我們請了兩位獨具慧眼的專家,一位是北京大學行政管理學院教授張國慶老師。歡迎您。另一位是法學博士律師李剛先生,歡迎您。李剛博士也是首先通過狀告牙防組這種方式來揭露牙防組違規認證問題的人。李博士,在你狀告牙防組的時候,你當時認定它是一切什麼性質的機構呢?
李剛:
這確實是非常困惑的。因為要在訴訟上……
張羽:
訴訟主體。
李剛:
訴訟主體,訴訟主體叫當事人和能力,談到它能不能當被告,但是從牙防組的官方網站上反映,有一份1988年衛生部批准成立這個組織的紅頭文件,裏面談到了牙防組的功能,協助衛生部開展口腔預防方面的工作。
張羽:
但是消費者還是有些模糊,牙防組到底是一個什麼性質的機構,是半官半民、不官不民?
張國慶:
您這兩個詞都可以用,既是不官不民,也是半官半民,看你怎麼去解説。之所以説它有官的成分,是因為它的組長是衛生部的重要官員,同時它也是衛生部正式下文批復成立的機構,同時在批復的同時,還給它賦予了一定的職能。從這個意義上講,它是具有官方背景的一個組織。之所以説他是民,它又不是正式的國家機關或者國家的機構。它的大部分成員或者絕大部分成員,是來自全國牙齒專業行業的教授或者是一些專家,他們組合的。所以當時的名稱很有意思,叫做全國牙病防治指導組。指導組,我個人的理解,它應該是帶有一種專業的公共政策諮詢性的機構,換句話講,它本身沒有任何行政職能。
張羽:
能參與這樣的經濟活動嗎?
張國慶:
照我個人的看法,基本上不應該這樣做,基本上是類似于內設機構。這類機構通常不具有直接對外發佈或者直接對外部提供什麼東西的職能。
張羽:
其實最早發現牙防組的問題,是一位普通的消費者,正是由他開始一步步揭開了這樣一個所謂的權威機構的面紗。
張羽:
牙防組1988年成立時,既不是政府的行政職能部門,也不是一個具有法人資格的民間協會組織。作為衛生部門一個具有專家諮詢、指導功能的內設機構,卻長期以來做著大量外部的事情。
2004年,北京消費者楊連弟在使用宣稱能夠治療牙齦出血功效的高露潔、佳潔士等四種牙膏後,發現根本沒有效果,於是2004年9月他狀告這四家牙膏廠在包裝上進行虛假宣傳。
消費者 楊連弟:
我認為作為消費者,使我的權益受到侵害。
中國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工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 相建強:
它的基本功能清潔牙齒、清潔口腔。靠它去治療口腔的疾病是達不到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