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27日 14:58 來源:
新華網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陳斌華 張勇)國務院臺辦發言人李維一27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説,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凡是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的,就不存在所謂“黑名單”的問題。[發佈會實錄]
有台灣記者問:台灣記者到大陸採訪北京奧運會相關活動,有沒有採訪人數的限制?針對台灣記者有沒有“黑名單”?台灣比較“親綠”的媒體、“八卦”媒體能否到大陸來採訪?
李維一在答問中作上述表示。他説,對於兩岸新聞交流,我們一直持開放、積極促進的態度。相信《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台灣記者在祖國大陸採訪規定》的頒布實施,一定會受到台灣記者的歡迎,為他們採訪進一步提供便利。
為方便台灣記者在北京奧運會及籌備期間來大陸採訪,國務院臺辦制定了《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台灣記者在祖國大陸採訪規定》,27日頒布,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到2008年10月17日自行廢止。
李維一説,這個規定依照奧林匹克運動會慣例,為台灣記者在大陸採訪提供了進一步的便利:台灣記者在大陸採訪,只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同意即可;台灣新聞機構可以通過被授權的大陸勞動服務機構聘用大陸居民協助採訪報道工作;簡化了台灣記者攜帶採訪所需器材入境手續。
他説,《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台灣記者在祖國大陸採訪規定》頒布實施後,2002年頒布的《關於台灣記者來祖國大陸採訪的規定》依然有效。兩個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台灣記者在祖國大陸採訪規定》為準。未涉及內容,仍按2002年頒布的《關於台灣記者來祖國大陸採訪的規定》執行。
李維一表示,國臺辦將繼續與台灣媒體保持一貫以來的良好合作關係,為台灣記者在大陸採訪提供更好的協助和服務,進一步推動兩岸新聞交流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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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何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