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了國家審計署社保審計情況的彙報。11月24日公佈的審計結果顯示,審計發現的各地社保違規問題金額達71.35億元,部分資金無法追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官員則稱,自1998年以來,勞動保障部會同其他部委共進行過5次大檢查,其中2000年發現170多億元被擠佔挪用,2004年發現有16個省份有擠佔挪用情況。
浙江金華爆數億元社保金大案 常務副市長被雙規
湖北公安縣委原副書記挪用社保資金被判無期
安徽省勞動保障部門:社保基金未涉足任何投資
社會保險基金,主要由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五大險種組成。從制度設計來看,俗稱“保命錢”的社保基金徵收和發放沒有其他中間環節,卻發生不少擠佔挪用的案例。根據審計有以下幾種類型:
託管産生的挪用:東北某城市將社保資金託管在一家國有壽險公司。壽險公司卻拿這個社保資金委託證券公司購買了約2000萬元的國債,全部有去無回。另一個城市社保資金由市勞動保險公司管理,勞動保險公司先後從社保資金中挪用了約3000萬元用來建勞動局培訓大樓。這筆錢也一直沒有收回。
為國企改革買單:審計署審計公告中披露,一些企業因改制等原因,資金週轉困難,地方政府出於穩定的考慮,向這些企業出借了保險資金。1994年至1995年間,某市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差額繳撥方式,該市有11戶國有企業無力負擔退休人員養老金差額部分,社保中心就借給這些企業幾十萬元的養老保險資金,用來墊付離退休職工退休金,至今未收回。
工作人員監守自盜:寧夏自治區石嘴山市醫保中心主任和財務科長採取截留銀行承兌匯票的手法,將3190多萬的醫療保險費轉移到他們的親戚、朋友名下。
表面看起來,這些案件與近年發生的其他領域的腐敗案件幾無二致。但是只要與以下事實聯絡起來,就會看到一幅令人擔憂的畫面:根據世界銀行一份遞交給中國政府的報告認為,中國家庭中最貧困人口(世界銀行的界定為每天收入不足一美元)2003年的平均收入比2001年降低了2.5%。因此,經濟發展“水漲船高”的理論將受到嚴重考驗。
對社會資金被挪用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官員認為,社保基金出現問題,首先是基金監管法規不完善。目前,對社保基金的管理只有《勞動法》中有概括性規定。此外,還有一些文件和規定,但都停留在部委一級,法規層次不高,缺乏對違規行為的有效制約。其次管理力量和手段有限。有些地區的基層甚至沒有計算機,只能人工記賬。另外社保基金管理人手極少,全國基金監管人員不到100人。此外,有些人法制、政策觀念淡漠;還有監督不到位。因此,提出如下藥方:立法、加強監督。
然而,加強了立法又能如何?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第62篇提出的觀點最能證明此種邏輯的荒誕:“立法的方便和漫無節制,似乎是美國政府最有害的病症。”我國當前何嘗不是如此,其實最重要還是加強政府政策的誠信度。徒法不足以自行!
項懷誠11月在央視對話欄目中説到,“1997年的設想是做實個人帳戶。個人賬戶的資金是不能動的,要等到這個人退休了以後,由他來安排,來動用的,政府是不能用的。後來是動用了,為什麼動用呢?因為我們有個老人的問題。”如此重要的養老制度卻動輒改動,著實考驗著政策的誠信問題。
政治學關於正義分配有一條非常重要的原則:首先要實現社會分配的公平,其次是在無法實現平等的情況下施行差別對待。這種差別對待要求政策向弱勢階層傾斜。這也是當前和諧社會應有之義。因此,社會資金的保值和增值不僅關乎百姓未來的養老,更是實現和諧必要條件。吳木鑾
責編:霍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