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六中全會《決定》:如何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3日 15:14 來源:
新華網北京11月23日電 財政轉移支付是各級政府間按照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合理劃分財政收入的一種分配形式,一般指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財力補助。轉移支付是中央政府促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均等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決定》提出,要促進轉移支付規範化、法制化。這是一項有利於促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大制度建設,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目前,我國中央對地方的財政轉移支付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財力性轉移支付,這部分中央不規定具體用途,由地方政府根據自己的需要安排。財力性轉移支付又分為一般性轉移支付、民族地區轉移支付、縣鄉財政獎補資金、調整工資轉移支付、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和年終結算財力補助。另一類是專項轉移支付,是中央政府為了實施其宏觀政策目標,以及對地方政府代行一些中央政府職能進行補償設立的補助地方的專項資金。主要類型:一是屬於中央政府的職責,但委託地方政府具體組織實施,中央把需要的開支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分配給地方。二是中央政府承擔的再分配職責。三是屬於中央地方共同承擔的職責,由地方具體辦理,中央將應由中央承擔的部分支付給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的重點是扶持財力相對薄弱的中西部地區、民族地區等。
無論是一般轉移支付還是專項轉移支付,都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辦法。自1995年到2005年,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從21億元增加到1121多億元。專項轉移支付從1993年的360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3517億元。2005年,除稅收返還和體制性補助4144億元外,中央財政安排各類轉移支付補助達到7330億元,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緩解了縣鄉財政困難。
專家分析認為,目前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地區間人均財力差異問題仍然突出。二是省以下財政體制調整不到位。三是專項轉移支付制度還不健全。一些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分配需要進一步規範,以更好體現公平、公正原則。四是一些地方挪用專項轉移支付的現象比較嚴重。
針對這些問題,重點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一是加大並規範一般性轉移支付,控制專項轉移支付規模。綜合考慮人均收入、公共服務成本、主體功能區建設等多種因素,完善轉移支付因素法計算公式,逐步縮小地區間財力差距,實現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同時,在保持分稅制框架基本穩定前提下,完善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分成辦法,適當提高中央財政集中程度,繼續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財政支持力度。二是進一步規範專項轉移支付制度,調整優化專項轉移支付結構。建立嚴格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準入機制,減少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嚴格按照預算級次編報專項轉移支付預算,完善專項轉移支付監督體系。突出專項轉移支付重點,加強對新農村建設、大江大河治理、自主創新能力提高、扶貧開發投入等方面的轉移支付力度。三是完善省及以下轉移支付制度,加大省級財政對轄區內財力差距調節的責任。省級財政要適當調整省以下財政體制,遏制財力差距的進一步擴大,確保縣鄉政權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需求。四是科學界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的事權財權,為加快轉移支付立法創造條件。
責編:霍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