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廣電總局關於加強和改進廣播電視法制宣傳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 |
會議現場 |
新華網北京11月17日電 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廣播電視法制宣傳工作會議上獲悉,為切實加強和改進廣播電視法制宣傳工作,國家廣電總局專門制定有關文件,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機構牢牢把握正確導向,積極創新工作思路,堅持普及法律知識,樹立法治觀念,弘揚法治精神,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氛圍。據了解,目前,經國家廣電總局批准開辦的電視法制頻道共有9套,全國廣播電視法制欄目超過200個,節目形態日益多樣,社會影響越來越大,覆蓋全國的廣播電視法制節目播出格局已初步形成。
會議指出,近年來,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重視法制宣傳工作,自覺服務於經濟建設,服務於科學發展,服務於改革開放,服務於構建和諧社會,涌現出一批優秀的法制欄目、節目,為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當前廣播電視法制宣傳還存在著刑事案件報道數量過多,法制教育引導不力,法理分析膚淺缺位,違反規定拍攝製作等問題。有的法制節目為爭奪收視率,過細展現犯罪分子的作案方法,全面再現犯罪過程,詳細披露司法機關的偵破思路、偵破方向和偵破手段,對未成年人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沒有達到普及法律的目的。
會議強調,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明確指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堅持民主法治,建設法治國家,樹立法治理念,增強法律意識,推進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法制化、規範化,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原則之一,要夯實社會和諧的法制基礎,形成全體公民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氛圍。這對廣播電視法制宣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適應新形勢、把握新要求,體現新特點,緊緊圍繞經濟建設中心不動搖,服務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不放鬆,努力開創廣播電視法制宣傳工作新局面。
會議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機構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的要求上來,發揮廣播電視的優勢和特點,把握新形勢下廣播電視法制宣傳的特點和規律,把握法制節目的宗旨和定位,增強媒體的社會責任感,嚴肅宣傳紀律,規範宣傳行為,完善管理秩序,堅持正確導向,豐富節目內容,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好廣播電視法制宣傳工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中央紀委、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廣電總局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全國18個省(市)廣電部門和中央電臺、國際電臺、中央電視臺、中國教育電視臺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相關新聞:
責編:何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