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防陳化糧和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成品糧流入口糧市場,國家有關部門對陳化糧的處理有嚴格的規定,陳化糧只能通過拍賣的方式向特定企業進行定向銷售,主要用於製造飼料和酒精。如有其他用途需要上報國務院。有關部門對陳化糧的銷售處理要進行全過程的監管。可就在這種嚴格的制度之下,吉林省長春市的萬順華飼料有限公司卻還是打起了陳化糧主意。
今年9月21日,該公司通過吉林省陳化糧競價交易會購得2.8萬多噸陳化稻穀。這些稻穀絕大部分都是2000年以前入庫的,還有部分是1989年入的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買到陳化糧的企業必須做到所購陳化糧只限于本企業生産自用,不轉讓、不倒賣。但是從11月6日到10日記者發現,不斷有挂著內蒙古、河北等各地牌照的車將陳化稻穀從萬順華公司的倉庫運出,上了通往瀋陽的高速公路。
經過追蹤記者發現,裝有陳化糧的大貨車從倉庫出發後,將其運到了遼寧省遼中縣楊士崗鎮星晨糧谷加工廠,並在那裏把陳化稻穀加工成大米,以9毛多錢一斤的價格進行銷售。
在萬順華公司的飼料廠,記者發現用於加工飼料的設備蒙著厚厚的灰,顯然是許久沒有使用了。該廠工作人員也表示,這裡的飼料生産已經停兩年了。此外還發現,最近的領料單僅是2005年的,而沒有今年的領料單。記者將此事向長春市工商局綠園分局進行了舉報。雖然當地工商局對陳化糧的入庫及飼料的出庫負有監管職責,但他們卻對此拒絕做出解釋。
責編:何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