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京華時報
為推進“欣弗”善後工作,近日,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已請求政府相關部門出面設立專家委員會,主持行政調解工作,並請求採用分期付款方式進行賠償。
據悉,安徽華源在11月8日向相關部門送交了一份名為《關於“欣弗”不良反應處理進展情況的報告》,表達了上述意願。
《報告》中,安徽華源懇求國務院領導同意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衛生部設立一個“欣弗”不良事件專家委員會,儘快對“欣弗”不良事件作出有法律意義的醫學鑒定結論,並主持行政調解工作,以保證善後處理工作順利進行。
《報告》認為,安徽華源正遭遇來自多個方面的困難:一是投訴的患者急劇上升,截止到10月20日,前來登記的疑似病例已升至432例,其中登記死亡11例,而“來訪登記者中不少患者僅憑主觀症狀假設,與我們的藥品並無因果關係,真偽的辨別需花費很多人力、物力和時間”;其次,由於患者方面大都不能提供或完全提供相關的有效憑證,所以,在賠償金額方面,患者及家屬提出的要求都很高,甚至高出十幾倍,導致患者與安徽華源雙方無法達成和解;第三,明顯無關聯的訴訟也令安徽華源難以承受;而對於做好善後工作的財務要求,已成為安徽華源的最大難題。
《報告》稱,由於安徽華源原來是一個多年虧損的企業,實際凈資産幾乎為零。“欣弗”事件後,安徽華源處於停産整頓階段,産品召回、應收款、理賠、罰款等相關費用至少在3500萬元以上,公司尚有銀行貸款7400萬元,如再把賠償列入負債,企業已是資不抵債。
對於善後賠償事宜,安徽華源稱,由於缺乏一個具有社會公信力的機構來進行醫學關聯性評估以及具體的補償標準,從而無法突破“欣弗”事件進一步解決的瓶頸。所以,安徽華源在《報告》中表示:“行政調解是我國法律制度的優勢,由政府部門主持調解則更具公信力,更容易平息紛爭。”同時在賠償方式上,安徽華源請求“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賠償。”
相關新聞:
責編:何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