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娛樂信報訊(記者趙明宇) 期待許久的卡拉OK經營行業版權使用費標準,昨天終於在國家版權局網站上公佈,價格正是此前公示的收費標準12元/包房/天。北京市版權局副局長王野霏表示,由於全國不同區域可在12元標準上適當下調,北京正在與其他城市商討下調範圍,確定後再正式收費。
卡拉OK經營行業版權使用費標準一直是備受關注的話題,由於涉及卡拉OK經營場所的利益和詞曲作者等權利人的利益,大家一直為到底收取多少錢而爭論不休。在國家版權局就12元的價格舉行公示期間,有85%以上的權利人認為12元的標準太低;但經營者和行業協會卻希望降低標準,甚至還有人提出1元的收費標準。
在大家的期待中,昨天下午國家版權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終於公佈了最終結果:“卡拉OK經營行業以經營場所的包房為單位,支付音樂作品、音樂電視作品版權使用費,基本標準為12元/包房/天(含音樂和音樂電視兩類作品的使用費)。”
但公告中指出,“根據全國不同區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經營的不同規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標準在一定範圍內適當下調。”同時説明:“目前卡拉OK版權使用費的收費活動只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開展試點工作,根據具體情況逐步推進。”
此前,很多經營者對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的收費資質表示質疑,在昨天國家版權局的公告中,對這一點也做了説明:“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在沒有完成社團登記程序之前,籌備組不得開展卡拉OK版權使用費的收費活動。為保障音像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權利人已經委託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管理的權利,暫由中國音像協會代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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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何時開始收費尚無定論
針對這種情況,北京市到底採取怎樣的收費標準,將在何時收費?北京市版權局副局長王野霏表示,北京的收費標準肯定要在12元的標準上適當下調,但具體多少尚在商討中。“我們正在與上海、廣州等大城市的相關部門,以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等溝通,力爭做到這幾個大城市下調的比例差別不大,以便將來開展工作。”但北京在商討中提出的下浮標準以及商討時間要多久,他表示不便透露,只是説要等商討最終結果出來後,北京才能按照這個標準進行收費。
責編:常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