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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憲代理南昌市長 |
大江網11月8日16時36分快訊 記者吳躍軍報道:11月8日下午,記者獲悉,剛剛結束的南昌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決定,胡憲代理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同時,通過了關於接受李豆羅辭去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胡憲簡歷:
胡憲,男,漢族,江西高安人,1954年6月生,江西大學哲學學士。197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73年11月參加工作。中共鷹潭市委副書記,鷹潭市市長。
1973.11-1978.3 江西省永修縣虬津公社插隊鍛鍊,民辦教師;
1978.3-1982.1 江西大學哲學系學生;
1982.1-1986.12 江西省政府辦公廳綜告處秘書、第二秘書處秘書;
1986.12-1990.6 省政府辦公廳工交處副處長;
1990.6-1993.8 省政府辦公廳工交處處長;
1993.8-1995.5 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1995.5-1997.2 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1997.2-1998.2 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黨、黨組副書記;
1998.2-1999.9 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1999.9-2001.12 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級)、辦公廳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01.12-2006.11鷹潭市委副書記、市長。
責編:霍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