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太原11月6日電(記者王?坤)10月底到11月初,甘肅省煤礦在3天之內連續發生2起重特大事故和1起重大未遂事故。國家安監總局剛剛就此向全國發出通報,11月5日山西大同焦家寨礦又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已發現17人遇難,其餘30人仍被困井下。
進入四季度以來,全國煤礦重大事故又出現頻發勢頭。安全生産的警鐘在礦工沉重的生命代價中屢屢敲響。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早在2004年2月16日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就強調:對已經發生的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國務院領導同志之所以強調“四個不放過”,就是要求各行各業在面對重大事故時,要端正態度,提高認識,從機制和規律上科學治理,遏制重大安全生産事故多發的勢頭。
兩年來,“四個不放過”原則在處理重大安全生産事故時得到了落實,但在某些地區、某些行業,成效並不樂觀,安全生産的“麻痹症”和“健忘症”還在左右不少人的神經。我們有必要從思想上對“四個不放過”原則進行再認識。
其一,事故原因能否查得清、查得實、查得深?在查找事故原因時,有關部門不應該淺嘗輒止,而應該追根究底,深挖細查,使事故背後的政府部門不作為、亂作為現象“拔出蘿蔔帶出泥”。
其二,事故責任者能否得到從嚴追究?煤礦非法生産背後的“官煤勾結”,比事故責任本身更具有危害性,有關人員應該受到徹查和深究。
其三,落實整改措施不能“拆東墻補西墻”,而是要對安全工作條分縷析,查隱患,找對策,建機制。不少煤礦“帶病生産”,事故發生後才診斷為“綜合徵”,這樣的單位僅有頭痛醫頭式的整改遠遠不夠,必須全面整改,甚至在某些地區全局整改。
其四,吸取教訓是“誰栽跟頭誰記疼”,還是“一人得病,大家免疫”?為什麼近年來重大事故在一些地區重復發、連環發?就是因為個別教訓沒有化為普遍財富。
安全事故並不可怕,怕的是原因查不清,責任追不明,整改不徹底,教訓不吸取!
責編:劉彥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