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忠鈺:38年破6700余案的刑偵專家

行業先鋒 來源:央視網 2019-01-24 第927期 A-A+

  

央視網消息:內蒙古通遼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支隊長馬忠鈺是名38年警齡的老刑警。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馬忠鈺坐鎮一線,帶領著兄弟們連續奮戰了幾個月,陸續偵破“3·06”劉某某、“7·20”薛某某、“8·25”董某某等涉黑專案,共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137人,收集摸排線索400多條。

而這些突出的成績,對他來説卻很平常。在從警的這38年裏,他共偵辦大要案件6700余起,相當於每兩天就能破一個案,且無一錯案,成為當之無愧的“刑偵專家”。

馬忠鈺在工作中

愛鑽研的“技術流”刑警

做刑警,是馬忠鈺從少年時代就有的夢想,因此在報考大學時,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內蒙古警校。畢業後,他被分配到了內蒙古通遼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如願成了一名伸張正義、除暴安良的刑警。

剛到刑警隊時,他跟著隊裏有經驗的師傅們摸爬滾打,不怕苦不怕累,一點一點學習,一點一點累積。這份勤奮好學讓師傅們出警時都很願意帶上他,不久,他便以出色的現場勘查能力、縝密的現場推理邏輯嶄露頭角。

1984年,馬忠鈺便當上了主偵。也是從那時起,他養成了記錄案件筆記的習慣。如今,他的案頭和書櫃裏堆了百餘本案件筆記,每本都記滿了主偵或參與的每一起案件介紹、案情分析、犯罪現場痕跡物證、犯罪分子刻畫以及總結思考等。他還將自己總結出的這些經驗,先後寫成21篇論文,發表在各級期刊上。“這些筆記就像一個資料庫,幫助我攻克了一個又一個重大、疑難案件。”

馬忠鈺與同事研究物證

馬忠鈺與同事研究物證

1989年7月23日,霍林河礦區生産作業部和霍林郭勒市石油公司先後發生重大盜竊案。兩案現場分別提取指紋並認定為同一人所為。1990年6月5日,偵查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扎魯特旗魯北鎮人國某某的其他犯罪事實,並提取其十指指紋。因嫌疑人為了掩蓋其犯罪事實,將其十個手指指紋紋線全部破壞,導致無法正常鑒定。馬忠鈺對現場指紋和嫌疑人破壞的指紋進行研究分析,找出變化特徵的規律特點,利用理論科學解釋了差異點,從而作出同一認定結論。在證據面前,已被收審四個月,但卻因認為自己指紋被破壞無法鑒定而拒不交代犯罪事實的犯罪嫌疑人終於低下了頭。結案後,他寫下論文《指紋鑒定的極坐標分析》,為同行們提供了寶貴的偵破經驗。

1995年1月21日,科左中旗舍伯吐鎮盧某被殺案件中,馬忠鈺在偵破中摸索出了《關於利用502粘合劑顯現手印的實驗研究》,並利用該技術從現場提取了犯罪嫌疑人指紋數枚,直接比對破獲案件。

他的經驗和技術也在同行們的偵破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1992年12月,通遼市庫倫旗發生一起殺人案,被害人係被犯罪嫌疑人扼頸致死。為了發現更多犯罪嫌疑人的痕跡物證,庫倫旗刑偵技術人員利用馬忠鈺在實踐中總結出的《濾紙502提取人體皮膚上指紋》的技術方法,成功提取一枚殘缺指紋,經走訪摸排出嫌疑人進行比對後,認定同一,迅速破獲案件。

誓為人民破案到底

百姓看公安,關鍵看破案。“破不了案,有一種對人民群眾的負疚感,我牽腸挂肚、寢食難安。”在馬忠鈺的眼裏,只要跟老百姓有關的案件就沒有大案小案之分。

為了儘快偵破案件,他曾72小時沒合過眼、48天在農村走訪調查、192天吃住辦公室……“幹刑偵這行,哪有不苦的,但也有樂趣。”馬忠鈺認為破案就像走迷宮,一條路走過去,發現沒路了,退回來,走另一條,如此反復,直到發現通的那一條。

馬忠鈺在工作中

馬忠鈺在工作中

1995年11月16日,通遼市霍林郭勒市計劃委員會會計趙某某及其侄女在其父家中被殺,引發群眾各種猜想。馬忠鈺連夜趕赴案發現場,顧不上暈車痛苦、顧不上休息,立即投入勘查工作。反反復復、樓上樓下,有價值的線索一樣也沒找到。

“人又不會飛,不可能沒有!”馬忠鈺趴在地上反復勘查,一遍不行,就再來第二遍、第三遍……一天下來,終於在室外發現一枚立體足跡、室內發現一枚若隱若現的加層灰塵足跡。經分析,兩枚足跡認定同一,進而確定了嫌疑人足跡,案件的偵破有了重要進展。

隨後,馬忠鈺經過全面摸排,重點審查,發現了李某某的足跡與現場相同,又經進一步比對認定為同類型足跡。之後馬忠鈺又及時提出了查找血衣,進行血型化驗,比對現場遺留物(紐扣)等一系列措施,循線追蹤,終於在洗衣店找到李某某作案時所穿上衣,對衣服上血樣及缺失後補釘的紐扣成功進行檢驗,使該案一舉破獲。

2016年6月17日,通遼市某醫院護士王某與家人失去聯絡10天后,其遺體在開發區柳蔭路大壩下被警方找到。命案偵破黃金期已然錯過,案件偵破陷入僵局,在這爭分奪秒之際,馬忠鈺臨危受命。作為“6·17”專案指揮部的核心成員,馬忠鈺不眠不休,輾轉10余省市跨省偵查,並在全市摸排走訪,掌握了大量證據線索。12月23日,專案組接到遼寧警方核實搶劫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許某的工作請求。因該犯罪嫌疑人特徵與專案組前期偵查線索和犯罪手段分析吻合度較高,馬忠鈺敏銳地意識到,這可能是“6·17”案件的一個突破口,他立即組織人員圍繞許某展開調查,並提取了許某家的物證信息,及時進行了關鍵檢驗。經過192天的偵查鏖戰,最終,許某交代了2016年6月17日晚在通遼市殺害王某和其他三起殺人案件的犯罪事實。至此,“6·17”系列強姦、搶劫、殺人案成功告破。

在領導和同事的眼中,只要有馬忠鈺在,沒有拿不下的案子。這樣一種信心來源於馬忠鈺對於案件的把握、梳理分析以及窮追不捨找出真相,也來源於他心裏裝著百姓。正是因為這份“以百姓之心為心”的深情,讓他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績。他先後被公安部和自治區公安廳評聘為全國物證鑒定高級工程師、自治區公安刑事技術專家、特級偵查員,榮獲全國“百佳刑警”,榮立個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素材來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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