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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重判美國女記者 刑期長達12年超出外界預料

 

CCTV.com  2009年06月09日 08:4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網   
專題:朝鮮進行第二次核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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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最高審判機關中央裁判所8日宣佈,涉嫌非法入境的2名美國女記者分別被判處12年刑期。韓國媒體認為,這一判決結果比此前外界預期要重。美國國務院同一天説,美方將竭盡所能爭取兩名記者獲釋。

  朝鮮中央通訊社英文線路8日午間在一則簡短新聞中報道説,朝鮮中央裁判所本月4日至8日審理了美國女記者李麗娜和淩志美涉嫌非法入境一案。

  “庭審確認她們對朝鮮民族犯下嚴重罪行,確認針對她們指控的非法入境罪名,”朝中社説,“每人被判處12年勞動教化。”

  朝鮮邊防人員今年3月17日扣留美籍亞裔女記者李麗娜和淩志美。兩名記者均供職于位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市的“潮流電視臺”。美國前副總統阿爾戈爾是這家有線電視臺的創辦人之一。據韓國聯合通訊社報道,當時兩名記者正在做一個有關朝鮮“脫北者”的節目。

  朝方指控這兩名女記者涉嫌非法入境並從事“敵對活動”。法新社援引韓國法律專家的話報道,依據朝鮮法律,從事“敵對活動”或間諜活動可獲刑5至10年。朝中社在8日報道中沒有提及“嚴重罪行”具體所指。

  朝鮮中央裁判所審判結果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訴。韓國聯合通訊社認為,這一判決比韓國一些官員和專家此前估計要重。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伊恩凱利8日發表聲明稱,美國對兩名女記者被判刑一事予以“嚴重關注”,美方將動用“所有可能渠道”,爭取兩人獲釋。

  美國國務卿希拉裏克林頓7日敦促朝鮮釋放美國記者,稱針對她們的指控無憑無據。她在接受美國廣播公司電視專訪時説,她為此已致信朝方,並已收到“答覆”。希拉裏沒有透露朝方“答覆”內容。(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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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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