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速覽]安理會24日下午通過伊核問題的第1747號決議決議,加大了對伊朗核和導彈計劃相關領域的制裁。 |
3月24日,聯合國安理會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會議,一致通過伊朗核問題新決議,加大了對伊朗核和導彈計劃相關領域的制裁,並要求伊朗立即執行安理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此前通過的有關決議。新華社記者侯俊 攝
新華網聯合國3月24日電 (記者劉歷彬 王湘江) 聯合國安理會24日下午以一致贊成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於伊朗核問題的第1747號決議。新決議加大了對伊朗核和導彈計劃相關領域的制裁,同時強調繼續尋求通過談判解決伊核問題。決議要點如下:
1、重申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有關決議,確定解決伊朗核問題有助於全球防止核擴散的努力和實現中東無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目標;
2、強調尋求通過談判解決伊朗核問題,指出美國、俄羅斯、中國、英國、法國和德國等此前提出的包含激勵措施的六國“一攬子方案”依然有效;
3、再次要求伊朗立即執行安理會第1737號決議以及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有關決議,暫停所有鈾濃縮相關活動和後處理活動,以及所有與重水相關的項目,由國際原子能機構加以核實,並請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在60天內向安理會提交報告,説明伊朗是否遵守了有關決議;
4、呼籲所有國家繼續對與伊朗敏感核活動以及彈道導彈研發有關人員出入境保持警惕和克制,並向安理會下屬制裁委員會報告,但沒有對上述人員實施強制性旅行禁令;
5、繼續對與伊朗敏感核活動以及彈道導彈研發有關的人員或實體實施資産凍結,同時新增28個制裁對象,其中包括伊朗國有的賽帕銀行以及伊朗革命衛隊控制的3家實體;
6、禁止伊朗對外出口武器,並呼籲所有國家對向伊朗出口重型武器保持警惕和克制;
7、呼籲所有國家和國際金融機構除人道主義和發展用途外,不再承諾向伊朗政府提供贈款、金融援助和優惠貸款;
8、支持並加強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權威和作用,鼓勵伊朗與國際社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重新接觸,並強調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內解決伊朗核問題;
9、在伊朗暫停所有鈾濃縮相關和後處理活動後,安理會將暫停執行各項制裁措施,反之將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第41條採取除軍事行動以外的進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