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林霞虹 通訊員雲鑒)王某在加油站加油時被人搶走黃金項鏈,向油站索賠未果,他便叫來10多人恐嚇干擾油站經營。近日,廣州市白雲區檢察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批准逮捕王某。
經查,今年4月14日中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白雲區京溪街雲山加油站加油時,兩個騎摩托車的男子突然從王某身後將其戴在脖子上的黃金項鏈搶走。
隨後,王某找到加油站工作人員,要求油站賠償其項鏈損失。油站不肯。
遭到拒絕後,王某先後叫來10多人開來7輛小汽車到油站,並將車分別停在加油站入口和加油車位上,干擾其他車輛進入油站加油。同時,王某叫來的人有的在加油機旁抽煙、打電話,造成了嚴重的安全隱患。
直到當天晚上9時多,王某一行才離開。4月17日上午11時,王某再次糾集多人滋擾該加油站,至當天下午2 時多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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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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