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郭紅安(因被解除合同和受害人結怨)
軍師白小紅(提出雇人處理並負責實施)
探子白必合(打聽受害人住處,負責踩點)
殺手赫四小(接受佣金殺害受害人)
因認為在合作開發煤礦産生糾紛後“傷了面子”,陜西省子長縣政協常委郭紅安便出資180萬元雇兇殺害身家過億的煤老闆朱某。近日,咸陽市秦都公安分局經過5個月的細緻偵查,將郭紅安及3名兇手抓獲歸案。
案由
合作開礦生糾紛
咸陽人朱某于2004年在子長縣以1900萬元拍得南家嘴煤礦,今年因煤礦擴能急需尋找合作夥伴。現任子長縣藥材公司經理、政協委員郭紅安與其連襟陳某註冊了秦州能源公司後,正好有一筆閒散資金。今年3月,天津某公司欲在子長縣投資煤化工項目,郭紅安通過別人介紹認識了該公司一副總後,代該公司在子長尋找項目,並以該公司名義與朱某洽談合作。3月28日,雙方簽訂合同,以南家嘴煤礦作價2.8億元為基礎,合作方須出資1.4億元。但簽訂合同時,郭紅安簽的是他自己的公司秦州能源公司,而非天津那家公司。朱某發現後不同意,但郭紅安解釋説,秦州能源公司係天津公司的子公司,並拿來該公司的委託。合同簽訂後,朱某立即趕往子長縣調查,才知道秦州能源公司係私人公司,便告訴郭紅安要求取消合同,此舉遭到了郭紅安的極力反對。後來,朱某找中間人做工作解除了合同,但要賠償郭紅安3050萬元。雙方約定6月13日前,朱某賠償郭紅安1500萬元,剩餘款在兩個月內還清,如還不上,煤礦一半産權歸郭紅安,如果再拖延兩個月還不能付清,煤礦全部産權歸郭紅安。